越通社河内——8月11日,应大韩民国总统李在明和夫人的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和夫人及越南高级代表团于8月10日至13日对大韩民国进行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韩国总统李在明举行会谈,并会见了韩国其他高层领导人。在友好、真诚、开放的氛围中,双方就全面加强和深化越韩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达成重要共识。越通社谨向读者介绍联合声明的主要内容。
苏林与李在明强调,两国是在所有领域上的重要伙伴,并一致认为,过去30多年取得的成就是双方巩固和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推动其迈向更深入、更务实、更高效新阶段的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在新形势下,苏林和李在明一致同意深化各领域合作,切实保障两国人民利益,为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贡献,重点推进以下合作领域:
巩固政治互信,深化外交、国防、安全领域务实合作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高层互访与交流。双方就加强和深化两国党际、政府、国会、各部委行业、地方和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合作,提高现有合作机制的成效,并建立必要的对话机制,及时、便捷地处理双边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等达成共识。
双方强调,需及时通报高层合作协议落实情况,以持续增强双边合作。此外,双方同意通过副外长级外交、安全、国防战略对话等机制,有效推进外交、安全、国防合作;继续就双边合作、外交政策及国际地区问题交换意见;积极支持两国代表机构顺利开展工作。
双方强调,应进一步推动国防安全领域务实发展,同意加强部长级会谈、副防长级国防战略对话、副部级安全对话、越南-韩国副部长级警察会议;促进各级代表团交流。双方同意加强海上安全、培训合作;重启国防工业与后勤混合委员会,努力通过具体项目推动国防技术、工业及安全产业合作;加强两国国防企业对接。双方还将深化排雷行动及联合国维和行动合作;加强合作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和跨国犯罪;促进信息交流与领事和司法领域的合作。
提升经济、贸易、投资、科技与发展合作至新水平,契合双方需求与利益
双方强调,越韩已成为彼此重要的经济伙伴,同意密切合作应对区域及国际经济新挑战。双方一致同意为对方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创造便利,继续努力,朝着平衡、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提前实现203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500亿美元的目标。双方同意,通过越韩副总理级经济对话、越韩政府间委员会、越韩贸易工业能源联合委员会、《越韩自由贸易协定》执行委员会等机制,推进贸易、投资、工业、能源、技术及供应链领域的长期战略合作。
双方同意积极鼓励韩国企业对越投资并扩大投资规模,重点推进基于AI、半导体等数字技术的高端专业工业园区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可再生能源、智慧城市、全球价值链等领域合作。双方还同意支持越南企业赴韩国投资,有效推动现有合作机制落实落地,并共同探索建设数字化合作体系等方案,以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的发展。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金融货币机构合作成果,同意共建越南保险业数据库体系,推动保险市场可持续透明发展。双方一致认为,应建立相关合作机制,对已开展的金融领域知识共享项目进行全面讨论和推进,例如越南证券市场系统的成功运营项目,以及两国在双边零售支付二维码互联互通方面的合作。
双方将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视为双边关系核心合作领域,同意加强相关合作。双方同意在人工智能、半导体、生物技术、材料、能源等共同关心的战略技术领域开展联合研究、培训和人力资源交流合作。另外,一致同意推动两国创新生态与创业生态对接。
双方同意拓展可再生能源(风电、光伏等)与能效提升合作,加强油气勘探开发信息共享,全面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及网络安全合作。同时,双方同意分享核电发展经验,鼓励两国企业开展务实合作。此外,双方同意加强在燃气发电、燃煤电厂燃料转换、能源转型、在火电厂应用氢气和绿色氨混烧、电网扩建以及智能电网(smart grid)建设等领域的合作。双方一致同意研究政府与企业在利用关键矿产方面开展合作的可能性,并进一步推动投资,建设关键矿产供应链。此外,双方还一致同意落实《2022年关键矿产开采合作备忘录》和《2023年韩越关键矿产供应链中心成立备忘录》。
双方强调基于《韩国经济合作发展基金(EDCF)框架协议》和《经济合作加强基金(EDPF)协议》,持续推进发展合作的决心。此外,双方同意继续密切合作,快速、顺利地实施发展合作项目。
推动劳工、医疗、教育等领域合作,与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相衔接
双方同意就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进行交流并签署谅解备忘录,助力两国行政体系改革,增进民众福祉。双方高度评价两国续签《关于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一事,并一致同意将配合落实《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社会保险协定》所商定的各项内容,确保其高效实施。
双方同意在越南卫生部与韩国保健福祉部、食品药品安全部已签备忘录基础上深化医疗合作。同时,一致同意推动高端治疗技术转移,加强疫苗与生物制剂研发、基因技术、预防医学、AI及远程医疗合作。
双方同意扩大教育合作,探讨技术领域人才培养,并对越韩高校与企业加强合作表示欢迎。越方希望韩方进一步加大对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及教育教学技术应用等项目和计划的支持。
加强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农业与基础设施合作
双方同意通过召开《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全面落实双边合作,重点交流减排政策与技术、分享适应气候变化的有效措施、推动碳信用交换合作,共同推进2050年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双方将深化"REDD+"项目合作,充分发挥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并通过亚洲森林合作组织(AFoCO)在越南实施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干旱土地修复工程。同时,双方将通过湄公河委员会(MRC)和韩湄水资源中心(KOMEC)加强合作,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管理。

在环境领域,双方将重点加强联合研究与技术交流,分享先进经验;合作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生态环保型再生工业园;建立实时水文数据监测系统;完善自然灾害早期预警机制;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提升自然灾害联合应对能力。
双方一致同意提升农业领域劳动者的能力,并加强与现有合作企业的交流与联系,以便在农食品领域开展研究和分享经验。此外,双方一致同意推动高科技农业和智慧农业合作,通过经验交流和研究减少温室气体及甲烷排放。双方还一致同意继续在两国均具优势的农食品生产、加工、分销和消费的全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与合作。
此外,双方还将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与发展、住房与房地产、技术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建设、智慧城市发展、建筑安全管理、科技创新研发等领域的合作。双方将积极支持两国相关机构和企业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建设和工业园区项目合作。韩方承诺将继续分享政策制定与国家管理经验,并为越南培养交通与建筑领域专业人才,共同推动越韩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深入发展。
深化文化、体育、旅游、传媒与人文交流,增进两国联系与相互理解
双方一致同意合作推动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宣传和媒体推广活动;支持通过扩大航空网络、简化两国公民往来手续等方式进一步拓展旅游合作。
韩方一致同意积极合作,提升越南在韩方优势项目上的体育成绩,与越南分享发展娱乐产业的经验,并支持越南制定和实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协助越南在韩国设立越南文化中心。
双方一致同意为多文化家庭融入所在国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并配合确保两国公民在对方国家的稳定居留和提高福利。双方还一致同意,就涉侨政策开展定期磋商的具体措施进行讨论。
双方一致同意共同高效推进由越南外交部、韩国驻越南大使馆及越南地方政府联合举办的年度“会见韩国”(Meet Korea)活动,以促进两国企业和民众之间的交流。
此外,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在领事领域开展合作,通过召开越南—韩国领事磋商会议,积极发挥两国友好组织和民间组织在组织青少年交流及举行双方共同关心领域论坛等方面的作用。
在国际与地区论坛及机制上的紧密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共同关心和重视的国际与地区论坛及组织中紧密合作并相互支持。
越方高度评价韩方支持越南于2025年成功举办P4G峰会,并圆满完成2022-2025年OECD东南亚区域项目(SEARP)共同主席职务。双方一致同意协调配合,成功举办2025年在韩国及2027年在越南举行的APEC峰会。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加强在东盟及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框架下的协作。越方愿与韩方紧密合作,推动东盟-韩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下的合作取得实效。双方认可湄公河次区域在当前地区结构中的战略意义,并一致同意推动湄公河-韩国合作成为越韩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同意在合适时候恢复湄公河-韩国合作峰会,以实现以人为本、促进地区和平与繁荣的愿景。
双方重申将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应对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问题及全球性挑战。双方还同意继续就共同关心的地区与国际问题协调立场。
双方一致同意加强越南与韩国国会在区域及全球议会间论坛上的协调与互助,并积极推动两国国会间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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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重申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尊重国际法、保障航行与飞越自由的重要性,尤其强调在国际法基础上,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重要原则。双方强调全面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并尽快制定切实有效、符合国际法特别是UNCLOS的《东海行为准则》(COC)的重要性。
双方一致认为,朝韩关系改善及在朝鲜半岛建立持久和平,对于半岛乃至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繁荣至关重要。双方呼吁有关各方切实履行包括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在内的国际义务与承诺。越方欢迎并支持韩方政府为恢复朝韩对话与合作所作的努力,并表示愿积极参与促进朝鲜半岛和平、稳定与繁荣环境的建设进程。
双方一致认为,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及夫人对韩国的国事访问圆满成功,标志着开启越韩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新篇章的重要里程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