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河内市正试点开展数字消费与电子商务保护模式,旨在构建透明、安全、可追溯的线上购物环境,同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国家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管理效能。
根据《河内市数字消费与电子商务保护模式试点方案》,到2028年,河内市力争实现500个主体参与或接入该模式,1000种产品在数字展区或关联栏目中公开展示,至少80%的产品具有可追溯性或相应标识码,100%的参与主体接受强制信息公开指导等目标。
河内市还实现90%的投诉与反映得到分类并按期转交处理,70%的事务在公布期限内向消费者反馈,组织20期培训课程,建设一套管理仪表盘(Dashboard),参与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等目标。
该方案的一项重点内容是建立“电子商务保护机制”,明确管理机构、地方政府、电商平台、平台企业及经营主体的职责。
此外,河内市将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以提升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管理与监督效果。
在技术基础设施方面,河内市将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如电子信息门户、iHanoi应用程序、现场反映系统及各类共享数据库,确保避免重复投资。该方案还将建设“首都数字商店”专题页面或模块,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合格产品、原产地信息、退换政策及消费者反馈渠道;同时,在自愿参与和遵守数据保护规定的原则下,与电商平台、社交媒体平台、配送单位、支付系统及溯源系统实现对接。
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来源不明商品及贸易欺诈方面,河内市市场管理分局被指定为牵头单位,对涉嫌违法案件进行专业协调。相关检查与处理数据将被更新,用于构建风险地图,服务于预警与管理工作。同时,河内市还将加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AI)在分析、预测及风险预警中的应用。
该方案还注重宣传、培训与社会资源动员工作,动员平台企业、物流企业、银行、支付机构、溯源单位及培训机构在技术、专家和资料方面提供支持。(完)
《电子商务法》自7月1日起生效:重塑数字市场秩序迎来机遇
《电子商务法》加强基于数据和技术的管理,同时明确规定生态系统主体的责任,旨在确保市场更加透明、安全与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