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副总理阮文胜日前签署第1413/QĐ-TTg号决定,批准《越南金融市场全面改革方案》,旨在推动金融市场改革与经济持续高增长目标相结合,助力实现2045年发展愿景。
《方案》提出,建设与国际接轨、协调发展、现代化的金融市场,优化国内外资源配置,强化资本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融资作用,成为推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重要动力。
根据规划,到2045年,越南金融市场将达到较高发展水平,制度体系、市场基础设施、金融产品、投资者结构以及监管体系全面接轨国际标准。其中,证券市场将发挥中长期融资主导作用,银行体系安全现代,保险市场稳健发展,越南国际金融中心逐步成为区域资本流动和金融服务的重要枢纽。
《方案》提出,推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保险市场协调发展,提高证券市场透明度、规模和深度,扩大股票、债券公开发行融资渠道,提升证券经营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运营效率。
在投资者结构方面,越南将重点培育投资基金、养老基金、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者,提高机构投资者占比。到2030年,外国投资者在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持有资产规模力争达到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5%左右,证券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达到GDP的5%,养老基金资产规模年均增长11.5%。
同时,越南将推进银行体系现代化,发展数字银行和普惠金融,完善现代支付基础设施,并于2028年前实现与区域及国际支付系统互联互通;2027年在证券现货市场实施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2030—2035年建设金融市场统一数据平台,提高市场监管效率。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提出八大改革举措,包括完善法律制度、丰富金融产品、优化投资者结构、发展金融中介机构、推进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水平、深化金融开放和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以及培养高素质金融人才。
《方案》还强调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股票、绿色债券、ESG投资基金和绿色证券指数建设,促进绿色信贷和数字资产市场发展,并逐步简化外国投资者准入程序,推动银行体系逐步与巴塞尔协议Ⅲ(Basel III)国际监管标准接轨。(完)
越南颁布国际金融中心运行规章
越南政府副总理、越南国际金融中心执行委员会主席阮文胜签署第05/QĐ-HĐĐHTTTC号决定,颁布越南国际金融中心运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