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颁布关于发展数字公民的第66.22/2026/NQ-CP号决议,有效期自2026年8月15日至2027年2月28日。根据该决议,越南将每年10月15日定为“越南数字公民日”。
该决议规定了数字公民发展的原则、相关政策适用对象、数字公民的权利与责任、国家鼓励数字公民发展的政策;国家数字身份应用(VNeID)的开发及相关机关、组织的责任。
为鼓励数字公民发展,该决议规定了对使用电子身份账户并按规定在VNeID应用上完成各类信息和证件整合的用户的多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公民在线办理部分行政手续时可免缴车辆登记和号牌发放费;免缴换发、补发公民身份证费;按规定条件减免房屋、土地、汽车注册费,并免缴摩托车注册费。上述政策的实施不限制公民选择行政手续和公共服务办理方式的权利。
该决议还规定继续开发和扩展国家数字身份应用(VNeID),为民众提供数字便利。该应用的主要功能包括访问公民数字数据;电子身份认证和验证,并免费提供服务于在线公共服务的公共数字签名认证服务;支持行政手续材料提交;关联支付账户、电子钱包、银行卡和移动货币账户,用于公共服务缴费、社会保障金发放及其他合法支付交易;同时作为民众与国家、企业以及民众之间安全沟通的渠道。
公安部社会秩序行政管理警察局是管理和运行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及开发VNeID应用的机构。该系统得到投资保障,确保持续运行,满足大量交易处理需求。在办理行政手续和在线公共服务中使用电子身份账户和电子认证服务,具有确认交易主体的法律效力。(完)
数字公民建设不仅是技术课题 更关乎治理与社会信任
数字公民建设不仅是技术层面的课题,更涉及国家治理、数字信任和数字文化建设。这是6月5日越南公安部与科技部在河内联合举办的“爱沙尼亚数字公民战略经验分享国际研讨会”上,与会专家提出的核心观点。爱沙尼亚在数字政府和数字公民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将为越南推进国家数字化转型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