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网络空间正成为人们能够以前所未有的便捷方式接触和参与宗教活动的渠道,但同时也对保障信仰自由权利以及在宗教领域中的国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在此背景下,越南《信仰宗教法》(修订版)首次为数字生态系统上的宗教活动建立了法律框架,标志着越南法律政策的一次重要调整。
数字化转型拓展宗教活动空间
据越南民族与宗教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超过95%的人口信教或有信仰生活,16个宗教的43个组织获得国家承认并依法登记,信徒人数近2800万。佛教、天主教、和好教、基督教和高台教是信徒人数突破100万的五大宗教。
上述数据反映了近年来越南宗教活动的规模与发展。许多宗教具备了扩大教务活动、培训圣职人员和建设宗教场所的便利条件。大批寺庙、教堂、圣室、圣堂在全国各地新建或修缮一新,成为社区文化与宗教活动的中心。
在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越南各宗教组织及该领域中的国家管理机关正加大人工智能(AI)和网络空间的应用力度,以此传播教义、组织宗教活动并与信教群体建立联系。凭借传播速度快、形式多样且覆盖面广的优势,数字平台日益成为辅助宗教管理与宗教生活的有效渠道。
2025年底,越南佛教教会中央委员会正式上线运行 VBSeID 应用程序。这是一款专门为僧尼开发的电子身份识别应用,旨在将佛教行政数据数字化并实施集中管理,助力教会系统内部管理、认证和联络工作的现代化。
与此同时,如果过去佛教徒必须前往寺庙才能听闻佛经,如今只需一部连接互联网的手机或电脑,便能随时随地聆听僧尼的讲法。
以往,牧灵关怀和圣经学习主要在教堂或各个聚会点面对面进行;那么现在,得益于直播、在线学习、社交网络等数字平台,教会能够更快速、更广泛、更便捷地同信徒建立联系。
越南民族与宗教部部长阮廷康表示,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正在改变宗教生活方式,为民众更便利地参与线上活动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保护文化遗产、弘扬文化与道德价值提供了支持。
从宗教组织的角度来看,越南佛教教会中央理事会常务委员、越南佛教教会中央理事会国际佛教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胡志明市觉悟寺住持释日慈上座认为,在全球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网络空间已成为“在线道场”。得益于透明的法律框架,佛教乃至各宗教组织在YouTube、Facebook、TikTok等各大平台上迅速实现了“全覆盖”并确立了强有力的存在。
数字时代万物互联的传播力量已经抹平了一切边界。如今,国内超1亿民众以及遍布全球的约550万海外侨胞可同时参与佛教事务活动,这为跨境修学与心灵联结开启了新篇章。
可以看出,数字化转型正在扩大民众行使信仰宗教自由权利的能力。凭借数字平台,获取教义和参与宗教活动不再受地理距离或出行条件的限制,为偏远地区民众、残疾人、老年人以及海外越南人群体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
由此,信仰宗教自由权利不仅在法律文件中得到保障,在现实中也得到了日益充分的践行。
在数字时代中同步实施宗教领域国家管理解决方案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线上宗教活动日益普及,为广大民众更便利地参加信仰生活创造了条件。直播的法会、讲座或社区活动吸引了成千上万人同时在线观看。数字空间通过这种方式正成为文化与心灵空间的一种延伸。
然而,网络空间也对国家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如散布虚假信息、传播迷信盲从,或利用宗教名义敛财、煽动民族与宗教分裂。 实际表明,目前已被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的部分非法宗教组织和现象,例如“母亲上帝教会”(Hội Thánh Đức Chúa Trời Mẹ)、“田婆教”(đạo Bà Điền)、“椰子教”(đạo Dừa)、“佐姑教”(Bà cô Dợ)、“德嘎新教”(Tin Lành Đề Ga)等利用网络环境拉拢人员加入,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和部分民众的信仰生活,使违法行为的发现、核实与查处工作变得更为复杂。
数字环境具有传播速度快、触达范围广和匿名性强的特点,导致歪曲内容或利用宗教的活动散布得更快,增加了职能部门发现、核实和处理的难度。
民族与宗教部部长阮廷康表示:“各职能部门持续同步实施多种解决方案,重点是加强法律宣传普及;提高宗教组织、圣职人员、教职人员和信徒的数字认知与技能;同时,主动发现、阻止并严厉查处网络空间中的违法行为。”
据阮廷康部长介绍,未来管理工作的重点是通过完善专业数据库来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强AI在预测和识别网络空间风险中的应用,与职能力量配合查处虚假信息,同时继续完善法律框架并支持宗教组织发展官方信息渠道。
法律框架的完善、行政手续的简化以及信仰宗教领域数字化转型的推进,为众多宗教组织发展在线平台创造了条件,帮助信徒获取官方信息并更便利地参与宗教活动。
数字时代中保护宗教自由权利的“盾牌”
2026年4月23日,国会正式通过《信仰宗教法》(修订版)。这是越南历史上首次确立了针对网络空间信仰宗教活动的法律框架。将法律调整范围扩大至数字环境,不仅为线上宗教活动提供了统一的法律依据,还确保了公民的信仰宗教自由权利在现实环境与数字环境中均能得到一致履行。
据越南民族与宗教部政府宗教事务部综合处处长陈明秋女士的介绍,《信仰宗教法》(修订版)规定,各相关主体在网络空间开展信仰宗教活动时,须按照该法相应的规定,像在实地宗教场所开展活动一样履行通知、登记或申请程序。
该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有望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进一步完善保障信仰宗教自由权利的法律基础。
在完善法律框架的同时,政府宗教事务部已同FPT IS公司配合试点运行“宗教数据库信息系统”。该系统实现了数据的数字化、规范化和集中管理,服务于国家管理工作;同时采用开放式架构设计,以便根据《2022-2025年发展人口数据、身份识别和电子认证应用程序服务于国家数字化转型方案及2030年愿景》(06号方案)与该部的其他信息系统及国家人口数据库进行互联互通。
数据的互联互通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缩短行政手续办理时间,确保信息的同步性,并增强行政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度与监督能力。
这一发展步伐不仅体现在法律文件的字里行间,还体现在国会和国家向人民及国际社会传递的信息:“越南一贯尊重、保护并保障人权。越南不回避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越南随时准备修改、补充和完善体制以更好地服务人民,使信仰宗教自由权利日益得到充分、切实的履行。”
然而,国家的法律框架无论多么完善,也只能起到导向性框架的作用;网络空间上最有效的“过滤器”仍必须始于各教会及信徒群体的责任意识与思想上的自觉。
释日慈上座在肯定宗教在净化数字环境中的自我管理角色与入世使命时强调:“我们有责任传播正确信息、澄清并举报假新闻以维护网络安全。同时,根据‘播种香花以压制杂草’的主张,传播更多真实的佛法内容将帮助社区不再受到虚假信息的困扰。”
数字化转型正在改变全球的宗教践行方式,越南也不例外。保障信仰宗教自由权利不仅体现在完善法律或在国家管理中应用技术,还取决于各宗教组织和每位民众在构建健康、守法并传播积极价值的网络环境中的并肩同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