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7 月 25 日,针对记者提出关于越南对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根据《301 条款》对所有“受调查”经济体的商品征收 12.5% 新税率有何反应的提问,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明确指出:
USTR 的这一决定尚未全面反映越南在预防、减少和消除强迫劳动,包括禁止进口使用强迫劳动的产品方面的客观事实与努力。越南严禁所有形式的强迫劳动,严格遵守国际劳工组织(ILO)的规定以及越南作为成员国所签署的各项国际条约和自由贸易协定。
2026 年 7 月 22 日,越南政府已颁布第 292/2026/NĐ-CP 号议定,其中明确规定,禁止进口全部或部分通过强迫劳动行为开采、生产或制造的货物。
越南将本着建设性与合作的精神,继续同美方进行沟通,建议美方对越南已实施的各项措施予以充分评估,从而作出调整,使适用于越南货物的税率符合客观事实以及越南在法律制定与执行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完)
越南将部分汽油及成品油零进口关税政策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根据越南政府2026年4月30日颁布的第25/2026/NQ-CP号决议,决定将第72/2026/NĐ-CP号法令(2026年3月9日颁布)关于部分汽油、成品油及其生产原料优惠进口税率调整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