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要求各部委和部门加快完善提交国会审议的法律草案、报告及呈文,确保进度、质量和实效;强调必须大力革新立法思维,以发展为导向,不能让制度瓶颈制约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7月8日上午,黎明兴在2026年7月政府法律建设专题会议上发表总结讲话时,要求各部长、行业负责人认真、充分吸收各方意见,抓紧修改完善法律草案、报告和呈文,特别是计划提交2026年8月第一届国会非常会议审议的文件。
黎明兴要求各部委和部门主动跟进国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安排,与国会有关机构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审查、解释说明、吸收意见和修改完善工作;对于超出权限范围的突发问题,要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
“各部长、行业负责人必须直接负责,集中指导,调动资源,并对本行业制度建设和完善工作承担主要责任。”黎明兴强调。
完善法律制度 释放发展资源
会议审议了多项重要法律草案、报告和呈文,包括《房地产经营法》(修订)、《住房法》(修订)、《刑法典》(修订)、《食品安全法》(修订)、《城市发展法》等草案;关于合并《国家预算法》和《公共投资法》的方向以及调整部分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政策的建议。
与会代表认为,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和完善工作,持续创新方式方法,有效解决法律规定带来的困难和障碍,推动创新,释放发展资源,为人民和企业创造便利条件,提高政府机构运行效率。
黎明兴强调,在新的发展阶段,法律制度必须真正成为推动发展的动力,满足实践要求,不能让法律组织实施工作成为“瓶颈中的瓶颈”。他要求各部委和部门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大力转变思维和管理方式,不能让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影响整体发展;最大限度减少针对同一法律内容出台过多指导性文件,避免法律规定重叠、资源浪费。同时,各机关应尽快对整个法律体系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处理土地、规划、投资、建设、环境、公共资产管理、权力下放等领域存在的重叠和矛盾规定,确保法律体系统一、同步。
优先解决困难 为投资经营创造便利环境
在对《房地产经营法》(修订)草案提出意见时,黎明兴要求继续审查,确保该法与现行法律体系保持统一、协调;不得产生新的平行行政程序,不得出现各级政府权限交叉。
对于《住房法》(修订)草案,要求紧密围绕并充分制度化关于发展社会住房、租赁住房的重要方向;研究完善住房发展突破性机制和政策,重点聚焦租赁住房模式及国家住房基金建设,提高地方主动性。
关于《刑法》(修订)草案,要求公安部与有关机构协调,最大限度吸收专家、科学家意见,研究国际经验,完善草案;全面评估扩大商业法人刑事责任范围可能产生的影响,确保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私营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同时不对创新造成障碍。
关于《城市发展法》草案,政府同意将“特殊城市法”草案名称调整为“城市发展法”。黎明兴要求认真研究地方立法授权、权力下放问题,确保符合越共中央政策方向和新时代城市发展管理要求。
确保战略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效益
关于合并《国家预算法》和《公共投资法》的方向,黎明兴要求认真审查党和国家关于预算管理、使用方面的方针政策,评估两部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确保合并工作同步、可行。同时研究完善经济社会效益评估、国家预算资金使用效率评价等规定,建立突破性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等重要领域的财政投入。
关于老街—河内—海防铁路项目,黎明兴强调,该项目规模大、复杂程度高、投资总额巨大,需全面评估各项因素,严格审查成本和投资标准,确保经济和财务效益,防止资金流失和浪费,同时符合国内铁路产业发展方向。对于河内首都区域5号环城公路项目,要求深入研究投资方案,审查投资标准、经济效益及中央与地方资金平衡能力,考虑适合的公私合作模式。
不让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制度空白
黎明兴要求各机关提高纪律和执行力,确保法律文件制定和颁布工作的进度与质量,解决法律实施指导文件发布滞后的问题。责成司法部牵头研究修改《规范性法律文件制定法》,以解决制度瓶颈,确保法律制定和实施过程统一、协调、可行。
针对截至7月7日仍有22项已生效法律、决议的配套政府法令尚未出台的问题,黎明兴要求各部长、行业负责人协调政府办公厅集中指导,尽快完成颁布工作,不得造成法律实施空白。责成司法部牵头有效实施总理批准的法律建设评估、评分方案,为今后提高法律制定和执行质量作出贡献。(完)
苏林总书记主持召开越共中央完善法律制度指导委员会会议
3月11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完善法律制度指导委员会主任苏林主持召开了指委会常设机构2026年第一季度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