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7月13日,在越南文化发展中央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发表指导性讲话时指出,从实践中出现“四大空白”之一是将文化遗产转化为数据资源、数字知识、知识产权和国家创新力的能力不足。事实上,越南并不缺乏蕴含深厚文化、历史和民族智慧的特色遗产,但如果仅停留在保护或以传统方式开发遗产资源的话,这些遗产价值难以转化为创意经济中的竞争优势。
目前,越南拥有超过4万处历史文化遗迹和名胜古迹、近7万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38项遗产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的遗产名录。
苏林明确指出了当前文化领域的短板,同时要求必须将庞大的遗产资源转化为数字时代国家发展的内生动力。
他强调,应推动将文化遗产和文化资本转化为知识、知识产权、创意产品以及服务于教育、科技、文化产业和创新发展的资源。同时指出,遗产数字化不能流于形式和追求数量。遗产数据必须具备清晰标识、来源可溯、技术标准统一,并能够实现检索、连接、共享和再利用。每一项数字化遗产和每一套数据资源都应被视为能够创造科学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重要资产。苏林强调,在数字时代中,保护文化不仅是保存遗产,而且要让遗产在当代社会中“活起来”,使遗产成为越南发展、文化产业和人工智能的资源。
越南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S-DCI)主任阮秋幸认为,需要建立适当的机制,以促进文化、科技、教育、旅游、设计、媒体和创意产业等领域之间的紧密联系,形成完整的价值链;同时,还需要建立可持续地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机制。此外,对基于遗产的创新模式进行投资,加强遗产的体验、讨论和创新,从而为文化和经济创造新的价值。
从法律角度来看,Bross & Partners 知识产权公司经理黎光荣认为,为发展遗产经济,需要将其置于多项法律的交汇点,例如《文化遗产法》、《知识产权法》、《数据法》、《公共资产管理使用法》以及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的相关法规。特别是,必须清晰地识别遗产价值的各个层面,为每种遗产资产类型建立适当开发利用机制奠定基础。(完)
在数字时代激活文化遗产资源
当具备数据与资源后,关键在于将其转化为具有现实生命力的产品。一旦这一价值链得以完善,文化遗产将真正走出存储空间,成为文化产业与创意经济的重要产品,在数字时代中可持续发挥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