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林在会议上发表总结讲话时强调,除了取得的成果外,指委会必须正视司法改革仍旧存在的不足之处。
苏林强调,新思维必须将司法改革置于统一法治流程中,包括制定良法、严格组织执法、廉洁公正的司法活动、公平正义得到维护、权力得到控制、人权和公民权得到保障、国家发展通过畅通、透明、高效的体制得到服务等。
苏林建议,继续提高体制机制建设、执法组织和司法机关运作的质量。严格控制司法权力,预防和打击司法活动中的消极现象;同时建设廉洁、有本领、专业的司法干部队伍,推动数字司法,用数据治理司法改革。 与此同时,完善预防、发现和处理非法干预行为的机制;控制利益冲突;透明分配案件、鉴定、估价、拍卖、执行判决;严惩司法腐败、案件中介、篡改档案、利用职权和权限等行为;推动电子档案、电子证据、判决公开、用数据管理案件以及司法机关与国家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