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司法领域的一项法令和一项决议,即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处理程序、手续审议决定法令》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令;关于设立省级人民法院、区域人民法院决议的第81号决议若干条款修改补充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与金融财政有关的两项决议,包括关于制定、审查、决定国家五年财政计划、国家预算资金中期公共投资计划、国家预算概算、中央预算分配方案及批准年度国家决算的决议;关于2027-2030年增值税分地区分配原则与标准的决议。
会议就“关于在落实组织机构及行政单位精简部署方针后管理和使用办公场所的法律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陈青敏明确指出,这是第十六届国会首个专题监督项目,各项准备工作必须从一开始就严密、规范、科学地进行。特别是,本次监督活动必须与中央关于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的战略指导紧密结合起来。
陈青敏表示,预计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在6月底再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关于保障国会活动若干支出制度以及协调监督国际条约、国际协议执行情况的决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