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5月28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在河内主持与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会谈,听取关于2026年前5个月检查监督工作成果及今后任务方向的汇报。
提高检查、监督及党纪工作的效力
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年初以来,中央检查委员会积极参与,为党的十四大、第十六届国会及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的成功召开作出了贡献;集中向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建言献策,颁布了5项关于完善党的检查、监督及纪律工作规定、制度的文件。
按照党章规定执行任务,中央检查委员会及时部署了2026年工作计划中的各项任务;其中包括成立若干对有违纪迹象的检查团;进行专题监督等。中央检查委员会向政治局提供参谋意见,提请中央委员会对1名党员实施纪律处分;提请书记处对6名党员实施纪律处分;按权限对11名党员实施了纪律处分。
在听取工作报告、讨论发言、交流并统一若干内容后,陈锦秀在总结讲话中记录并高度评价中央检查委员会在过去一段时间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全面成果。特别是在本任期初,关于完善党的检查、监督及纪律体制的参谋工作做得非常好。
中央检查委员会已建言献策,颁布了政治局、书记处第十四届全任期及2026年的检查监督计划;成立了22个检查组,对40个中央直属党组织进行检查。
更加主动、及时、坚决地开展检查、监督工作
陈锦秀强调,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正提出日益全面更高的要求。检查、监督工作必须更加主动、及时、坚决;必须体现这是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增强战斗力、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方式之一。
陈锦秀同志要求,必须继续深刻贯彻并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革新、提高党的检查、监督及纪律工作效力的第2号决议以及党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各级党委、各级检查委员会特别是乡、坊、特区一级工作的指导、引导,以提高其检查、监督工作的质量、效力和效果。
陈锦秀提出要求,中央检查委员会要主动、及时地为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中央反腐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以及按照总书记、国家主席的指示做好参谋并落实好各项任务。
全面、有效地按照党章规定及上级党委交办的任务开展工作,重点是针对有违纪迹象的情况进行检查。陈锦秀强调这一要求,并建议集中检查按任务要求及实践提出的紧迫性问题;以及重点、敏感、复杂、易产生违纪的领域。
陈锦秀要求加强监督工作,对各级党委、党组织在领导、指导组织实施中央各项决议、指示、结论和决定的过程中,从一开始就进行全过程监督。
陈锦秀还强调要继续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应用信息技术服务于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全系统的实质性、高效性、同步性和统一性;关心培养,建设一支对党绝对忠诚、真正有本领、廉洁、专业的检查干部队伍。
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士清在听取陈锦秀的指导意见后表示,将抓紧部署交办的任务,确保质量和进度,满足新时期任务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