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在完成组织机构调整、健全配套机制和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后,富寿省正加快推进2026—2030年国家目标计划,由准备阶段转入全面实施阶段。但资金保障、公共投资资金拨付进度和基层组织实施能力仍是亟待破解的难题。
完善体制机制
作为新阶段实施首年,富寿省把完善制度体系、健全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作为重点,确保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减贫以及少数民族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三项国家目标计划自省级至基层统一、高效实施。
2026年6月底,富寿成立了国家目标计划指导委员会,完善省级协调办公室及乡、坊工作机构,并同步出台配套指导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2026—2030年新农村建设评价标准。全省举办29期培训班,对近2000名基层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中央财政结转至2026年的项目资金约8140亿越盾。
富寿省国家目标计划协调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阮南强表示,各项计划实施以来逐步显现,在不少地方取得积极进展。
在少数民族人口占93%以上的莱同乡,多项目标已提前完成。截至2026年6月底,当地实现100%居民使用国家电网和清洁饮用水,少数民族居民年人均收入达到3750万越盾(折合人民币9740元)。
破解发展瓶颈
莱同乡党委书记丁氏雪梅表示,当地坚持把可持续减贫与改善群众生活质量相结合,通过统筹各类资源,加快教育、农村交通、防洪桥梁、田间道路等11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推动就业和长期增收,持续提升群众生活水平。
莱同乡以及三农乡、春台乡等地的实践表明,国家目标计划的实施正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居民收入,改善生活条件,并扩大群众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
与此同时,计划实施仍面临一些困难,包括基层力量不足、能力偏弱,部分地方信息报送不够及时,减贫成果缺乏可持续性,部分地区宣传工作仍需加强等。
富寿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公赐表示,今年年底前,全省将继续完善政策机制,尽快出台2026—2030年新农村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并在中央下达资金后及时完成资金分配。
同时,全省将开展2026年贫困户和相对贫困户核查,完善减贫监督评估机制,持续创新宣传方式,激发群众自力更生意识,减少依赖帮扶思想。
富寿省力争2026年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的乡新增4个,全省贫困发生率由2025年底的2.68%降至2%,持续推进多维减贫,提高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山区实现现代化、绿色、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