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在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士青的主持下,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在河内召开第十次会议。
会议上,中央检查委员会审议并作出以下结论:
在审议对北宁省党委违纪党员给予纪律处分的建议报告后,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
北宁省委委员、科技厅党委书记、厅长阮文勇(原北江省委委员、越安县委书记)在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上出现蜕化变质;在执行被交付任务、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中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违反党员禁止行为规定及表率责任,造成极其严重后果,对党组织和地方、机关、单位声誉造成极其恶劣影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根据违法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依据党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上级审议并对阮文勇给予纪律处分。
在审议对越南作家协会出版社党支部2025-2027年任期及部分相关党员存在违规迹象的检查结果,并根据纪律处分建议,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
越南作家协会机关党委2025-2030年任期缺乏责任担当,放松领导指导,缺乏检查监督,导致越南作家协会未能正确履行对出版社主管部门的责任;出版社党支部违反工作制度,未正确执行党、国家关于出版活动的主张和法律规定;多名干部、党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上出现蜕化变质;在执行被交付的职责任务中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违反党员禁止行为规定及表率责任。
上述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对党组织和单位声誉造成恶劣影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发生上述违规和缺点,个人责任属于:越南作家协会党委书记、主席阮光韶;越南作家协会党委副书记、作家协会出版社党支部书记、副社长兼总编辑陶伯团;作家协会出版社党支部副书记、社长阮翠姮;编辑室主任阮文安,以及部分党组织和其他党员。
根据违规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依据党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开除陶伯团、阮翠恒、阮文安三人的党籍。
撤销阮光韶党内一切职务。
对越南作家协会机关党委2025-2030年任期和作家协会出版社党支部2025-2027年任期给予警告处分。
要求部分党组织对相关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核查、检查、审议和处理,并向中央检查委员会报告结果。(完)
越共中央书记处对5名违纪党员处以纪律处分
根据违纪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及原因;依据党关于处分违纪党员的规定,中央书记处决定给予5名违纪党员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