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6月10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党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会议,与政府党委及相关机构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2013年6月3日关于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第24-NQ/TW号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会上发表讲话时强调,保护环境、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必须置于快速可持续发展、多年连续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总体目标之中。
苏林重申,保护环境和适应气候变化是越共十四大所确定的新发展模式的支柱之一。投资于环境即是投资于未来,要从应对思维向主动构建发展思维强力转变;从污染治理、后果克服、被动应对的思维转向从早从远预防、绿色发展的思维。
苏林要求将人民置于所有目标、指标和措施的中心位置。最高目标不仅仅是达到技术标准,更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在安全、清洁的环境中,使其健康、生命、生计和财产在自然灾害和气候风险面前得到保护。
苏林明确指出,要更加明确战略突破口,特别是体制、科技和国家治理方面,按照政治局第57号决议的精神推动战略性技术的应用,建设国家资源、环境和气候数据库,发展碳市场。
与此同时,需要完善同步、透明的法律体系,推动分级分权与检查监督相结合,并为绿色发展和适应气候变化的目标有效调动社会资源、私营部门力量及国际合作。
投资于环境、投资于气候,即是投资于可持续发展、投资于人民的健康、投资于经济的竞争力以及国家的未来。
苏林也提示,环境和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因此需要体现出主动、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机制的观点,最大限度地利用国际知识、治理经验和资源,服务于保护环境、适应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
要明确关于履行保护环境、适应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国际承诺的观点,必须符合各国国情,采取适当的步骤和路线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