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胡志明市——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要求各厅局按其职责,主动开展与贫困少数民族相关的任务和政策;加强参谋作用并提出符合城市实际条件的机制与政策。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指导文件,市民族与宗教局被交付主持并配合各乡、坊、特区人民委员会,对辖区内各民族的名单和信息进行梳理;管理、更新和开发关于仍面临诸多困难及有特殊困难的各民族的数据库。同时,市民族与宗教局须配合相关机关,就优先安排和整合资源以扶持仍面临诸多困难的各民族的方案提供参谋意见,并将其纳入2026-2035年阶段关于建设新农村、可持续减贫以及少数民族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家目标计划中。
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人民委员会须协调配合,按规定部署落实扶持政策,优先动员和整合各种资源,以实施符合每类对象群体的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职业培训、解决就业、医疗保健、保护与发扬民族文化特色等政策。
胡志明市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透露,胡志明市在合并后有53个少数民族,共近20万户、约54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4.35%。其中,华族、高棉族、占族和遮罗族(Chơ Ro)是四个人口较多、历史悠久且聚居分布的少数民族群体。
过去时间里,该市已颁布并开展了多项特殊机制与政策,旨在全面关照少数民族同胞的物质与精神生活,为少数民族同胞发展经济、可持续减贫、提高生活水平创造条件,从而为胡志明市乃至越南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