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946年5月3日,胡志明主席签发关于成立少数民族事务的第58/SL号法令,这是越南首个民族工作国家管理机构。这一重要历史里程碑体现了党和国家在建国初期就已确立关于建设民族大团力量的战略愿景。历经80年的形成与发展,越南民族工作在思维与体制上不断完善,已成为保障政治社会稳定并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从一贯政策到根本性转变
回顾民族工作80年的历程,民族委员会(现为民族与宗教部)副主任黄春良认为,越南取得的最大成就是始终坚持贯穿始终的民族工作方向,即:平等、团结、尊重、互助共同发展。
80年来,党和国家优先对少数民族和山区投入资源。得益于此,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积极变化:贫困率下降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日益多样化,且符合各地区和各民族的特殊条件。一个具有基础性意义的成果是越南妥善处理了各民族间的关系,巩固了全民大团结,这是确保政治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中央宣教与民运部民族宗教司副司长何文创表示,民族工作的突出成功不仅在于解决民生保障问题,而更重要的在于从根源上保持了凝聚力、共识与稳定。
实践证明,越南民族工作实现了改善物质精神生活与巩固民族大团结的和谐结合,凝聚社会共识,助力同胞脱贫致富,逐步提升生活质量。
发挥少数民族同胞的主导作用
在民族工作80年的征程中,坚持将民族工作视为长期、基本且紧迫的任务是重中之重。此外,一项突破性要求是必须将少数民族同胞置于发展的主体地位。
近年来,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以及各民族特色文化发展计划等得以实施,激发了少数民族的自豪感和民族自尊心,从而弘扬创新精神,形成了符合实际情况的经济模式,为人民创造了可持续的生计机会。
在新的背景下,何文创认为,应加强与民众的直接对话,掌握其心思和愿望;从单向宣传转向解决实际问题;发挥乡贤、村长等德高望重人士的作用;促进技术在宣传活动中的应用,克服地理限制,提高信息获取效率。
与此同时,建设一支具备能力、通晓各民族文化习俗的基层干部队伍是关键因素。干部必须做到真正贴近群众、理解群众,从而提高宣传和政策落实的效果。
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都是边境地区的背景下,巩固民众信心对保障国防安全、未雨绸缪主动防范复杂因素而言具有重要意义。80年来,越南民族工作不断向全面、人文和可持续方向迈进,一切都为了最高目标:改善少数民族同胞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增强信心,凝聚社会共识,建设一个团结发展并共同面向未来的越南各民族共同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