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0月24日,越南通信与传媒部同政府人权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联合召开会议,公布人权工作情况。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人权学院院长祥维坚副教授在会上介绍了按照越共八大精神完善并提高人权法律执法质效和效率的方向。
祥维坚表示,推进革新事业35年后,越南国家已建设了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体系,其中重点建设相对完善的人权法律,符合国家发展情况,逐步与国际人权规定接轨。特别是,在第十三届任期内,越南国会已颁发2013年宪法,这被视为人权保护立宪工作中的重要成果。
越共八大对法律体系建设和完善工作做出评价时指出,法律体系和机制政策不断完善,满足构建现代化市场经济体制和融入国际社会的需求。
然而,除了所取得的成果之外,人权法律乃至越南法律体系依然存在部分不足之处。越共八大明确指出,法律体系中部分规定缺乏统一性,尚未满足实际要求,存在执法不严现象,行政改革和司法改革仍未有效满足国家发展要求等。
为了建设、完善并有效落实人权法律文件,确保符合2013年宪法中各项人权规定以及满足建设法治国家和融入国际社会要求,越共八大强调,须建设同步、统一、可行、公开透明、稳定、以人民和企业的合法利益为促进革新创新进程中的重中之重、确保满足快速可持续发展需求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完善进程中须符合越南参与签署的各项国际条约与国际承诺等。这是人权法律体系完善工作中的重要方向。
祥维坚认为,到2030年,远期展望至2045年,须集中建设并完善法律体系,确保充分行使民事、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以及弱势群体的权利。今后须把重点从法律建设和完善转向法律体系完善和执行,确保法律制定工作和执法工作之间的紧密联系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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