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7月25日下午,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在河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国家主席关于刚获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三项法令的命令。
三项法令包括:《关于修订、补充〈革命有功者优待法令〉若干条款的法令》;《人民法院审议决定对年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的吸毒成瘾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程序、手续法令》;以及《关于修订、补充〈诉讼费用法令〉若干条款的法令》。
继续全面关照革命有功者及其家属
《关于修订、补充〈革命有功者优待法令〉若干条款的法令》补充了革命有功者的定义;完善了革命有功者认定的条件和标准,新增了优待对象和优待政策,同时规定了保障革命有功者及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社区中等偏上水平的原则。该法令还规定,住房改善扶持政策实行常态化、长期稳定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法令规定,对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伤残军人或享受伤残军人政策的人员,可认定为烈士;补充了对直接执行预防和打击犯罪任务的武装力量认定烈士、伤残军人的条件;同时规定,在档案不全但具有明确历史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由政府决定或授权主管部门认定革命有功者。
越南内务部副部长阮氏河表示,此次修订旨在解决革命有功者认定和优待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继续根据国家发展条件全面关怀革命有功者及其家属的生活。
缩短若干手续办理时间
关于人民法院审议决定对年满12周岁至18周岁以下的吸毒成瘾者实施强制戒毒的程序的法令共5章48条,规定了强制戒毒的审议决定程序,缓期、免除、暂停执行及解决申诉、建议、抗诉等事宜。
该法令补充了档案数字化、建立数据库以及通过电子方式发送和接收文件的规定;同时缩短了受理、召开会议、补充档案、解决申诉建议抗诉以及法院作出相关决定等多个办理环节的时限。
《关于修订、补充〈诉讼费用法令〉若干条款的法令》,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令补充规定了免收、减收评估费和鉴定费的适用对象;同时完善了在由国家财政保障的情况下,破产费用的确定、预付、支付和处理等规定。(完)
第72号法令:应对能源供应"冲击"的及时政策
越南经济专家称,政府颁布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及成品油生产原料优惠进口税的第72号法令,是扩大供应来源、降低进口成本、提高应对国际能源市场波动能力的及时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