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参与国际法院气候变化咨询意见程序

越南驻荷兰大使馆代表越南政府提交了参与国际法院(ICJ)气候变化咨询意见程序的意见书。
越南参与国际法院气候变化咨询意见程序 ảnh 1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驻荷兰大使馆代表越南政府提交了参与国际法院(ICJ)气候变化咨询意见程序的意见书。

越南在意见书中建议国际法院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变化巴黎协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相关国际条约确认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义务以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CBDR)原则,对联合国事务做出贡献。

意见书强调,各国有义务防止全球气候系统受损害,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真诚合作。因此,多个发达国家不履行这一义务将导致法律后果。在此基础上,越南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法律体系对发展中国家因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机制明有规定。

此外,对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的补偿必须基于CBDR原则,发达国家必须在发达国家必须在应对气候变化负面影响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对发展中国家的绿色技术转让和绿色金融支持。

在3月16日至17日在广宁省下龙湾举行的有关参加国际法院程序的亚洲区域会议上,越南外交部常务副部长阮明宇强调,由于拥有漫长的海岸线,越南特别容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因此,越南非常重视与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应对环境挑战和气候变化。

此前,2023年3月4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A/RES/77/276号决议,其中要求国际法院就各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责任提供咨询意见。越南是主持推动该决议核心组 18 个国家之一。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黄江大使强调,越南积极推动并参与国际法院咨询意见程序,证明越南是国际社会负责人的一员,赢得了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参与国际法院活动也表明了国际社会尊重越南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作用和贡献,其中包括越南最近在国际论坛上做出的坚定承诺。

迄今,国际法院共应请求提出28个咨询意见,这是越南第三次参与国际法院征求咨询意见的程序。(完)
越通社

更多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的特使、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会见统一俄罗斯党主席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越通社发

苏林总书记特使会见统一俄罗斯党和俄罗斯联邦共产党领导人

2月24日,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的特使、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在莫斯科分别会见了统一俄罗斯党主席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和俄罗斯联邦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根纳季·久加诺夫,通报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成果。

国家打击非法、不报告、不受管制(IUU)捕捞指导委员会第31次会议现场。图自越通社

全面核查评估反IUU捕捞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2月24日下午,越南政府副总理、国家打击非法、不报告、不受管制(IUU)捕捞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陈红河在政府驻地主持召开指导委员会第31次会议。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与22个沿海省市连线,旨在总结近期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同时确定在欧洲委员会检查组赴越工作前及期间需要集中落实的重点任务和措施。

越南领导人致电祝贺爱沙尼亚国庆108周年

越南领导人致电祝贺爱沙尼亚国庆108周年

值此爱沙尼亚共和国国庆108周年(1918/2/24 - 2026/2/24 )之际,2026年2月24日,越南国家主席梁强、政府总理范明政和国会主席陈青敏分别向爱沙尼亚总统阿拉尔·卡里斯、爱沙尼亚总理克里斯滕·米哈尔和爱沙尼亚议长劳里·胡萨尔致贺电。

销往欧洲市场的纺织服装出口生产 图自越通社

第68号决议:释放民营经济内生动力,激活国家发展新引擎

自2025年5月4日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68-NQ/TW号决议》(简称第68号决议)近一年来,伴随着管理思维的深刻转变与民营经济部门的灵活适应,越南经济发展正迎来新的强劲动能。多位专家与企业界代表指出,决议的初步成效已清晰显现,体现在新设及复工复产企业数量显著增长、进出口活动持续回暖,以及民营经济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稳步提升等多个方面。

越南代表团。图自越通社

越南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1届会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HRC)第61届会议高级别会议23日开幕,120多位国家领导人以及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蒂尔克、联合国大会主席安娜莱娜·贝尔伯克和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负责人出席了会议。越南驻日内瓦代表团团长梅潘勇大使率团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