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7月16日上午,国家工资理事会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就2027年地区最低工资调整进行谈判,并通过了从2027年1月1日起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7.8%,即根据不同区域增加34万至39万越盾的方案。
据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副主席午唯晓介绍,国家工资理事会各成员已进行交流和讨论,并就从2027年1月1日起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7.8%的方案达成一致。
根据理事会已达成一致的方案,地区最低工资平均增幅为7.8%。据此,一区最低工资从531万越盾上调至570万越盾(增加39万越盾),二区从473万越盾上调至508万越盾(增加35万越盾),三区从414万越盾上调至445万越盾(增加31万越盾),四区从370万越盾上调至404万越盾(增加34万越盾)。该方案将提交政府审批。
在第二轮谈判举行之前,越南劳动总联合会提出两个方案,从2027年1月1日起将最低工资分别上调为9.8%和8.5%。与此同时,越南工商联合会副主席黄光房向媒体告知,该单位希望调整幅度为5%左右,调整时间从2027年7月1日起,理由是最低工资上调幅度过高会给企业带来困难,并对劳动就业造成反向压力。(完)
越南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7.2%
根据越南政府于 2025年11月10日 颁布的 第293/2025/NĐ-CP号法令 的规定,自 2026年1月1日 起,第一区最低工资标准 每月上调 35万越盾,第二区 上调 32万越盾,第三区 上调 28万越盾,第四区 上调 25万越盾。由此,上述最低工资标准较目前依据 第74/2024/NĐ-CP号法令 规定的地区最低工资水平,每月提高 25万至35万越盾,平均增幅为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