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春福总理主持召开政府5月份例行会议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主持召开政府5月份例行会议,对5月份和前5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做出评价。
阮春福总理主持召开政府5月份例行会议 ảnh 1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主持召开政府5月份例行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6月1日——6月1日上午,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主持召开政府5月份例行会议,对5月份和前5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做出评价。此外,政府对《水利法》、《农作物与畜禽种子法令》(修正案)、《越南资本交易自由化路线图》等提供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今天上午,政府成员已就机制制定工作结果进行评价。这是首次政府成员在政府例行会议上在讨论经济社会问题之前就完善体制问题展开讨论。其充分体现政府十分重视体制制定任务,旨在完善法律框架,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阮春福总理强调政府集体在4月份政府例行会议上所提出关于建设一个行动、创建、廉洁、为发展事业和人民提供服务,以人民能够享有更加安全且更好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政府的观点。

关于法律实施细则颁发方面,越南政府办公厅主任梅进勇部长表示,据统计,截至5月31日,越南政府需要颁发51项法律实施细则,但截至目前只颁发14项。

值得一提的是,该报告对法律体系建设任务的履行情况坦率地进行评价,并公布尚未完备的法律文件的具体名单,旨在进一步提高各部委行业对此问题的责任意识。阮春福要求有关部门领导人针对《企业法》(修正案)、《投资法》(修正案)等的实施细则尚未完备的问题向政府解释。

越南政府阮春福发表总结讲话时强调,法律体系建设被视为政府的重点任务,要求政府各成员更加重视并专注于该任务。

阮春福总理指出,目前法律文件完备缓慢,认为未有实施细则的法律规定难以落到实处。阮春福总理强调,这是多年来尚未克服好并亟须解决的问题。阮春福总理要求各部门领导人集中精力,力争在一些列法律法规正式生效的7月1日之前完备所有法律文件。

此外,阮春福总理有关部委行业严格落实政府有关改善投资环境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决议,彻底减少不合理的行政手续,推进网络上交易以预防腐败现象。(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苏林总书记在胡志明主席遗迹区。图自越通社

苏林总书记前往升龙皇城遗迹区与第67号房进香缅怀先贤

值此2026年丙午新春之际,在贺建党、迎新春的热烈氛围中,2月16日上午(农历乙巳年腊月二十九)上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前往河内升龙皇城遗迹区上香缅怀历代先帝及有功于国的先贤;随后前往设在主席府胡志明主席遗迹区的67号房进香,深切缅怀胡志明主席的丰功伟绩。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和夫人出席2026年家乡之春活动。图自越通社

2026年越南侨务工作的五大转变

2025年是关键一年,不仅总结了2021-2025阶段海外越南人侨务工作的实施成果,还为落实越共十四大决议做出全面准备。其中,海外越南人群体被放在新地位,成为实现2045年国家发展愿景的战略同行者。

越南驻古巴大使黎光龙(右)向巴方代表象征性移交无偿援助大米。图自越通社。

越南支持古巴保障粮食安全

2月13日,越南政府代表和越南水稻生产商AgriVMA代表在首都哈瓦那向古巴方面移交了根据越南农业与环境部同古巴农业部之间达成的协议250吨无偿援助大米。

越南驻老挝国防武官潘友胜大校致辞 图自越通社

越老特殊关系不可分离

越南驻老挝国防武官办公室2月13日晚在首都万象隆重举行2026年丙午年新春年终联欢晚宴,回顾过去一年双边防务合作成果,并在两国关系提升至 “战略对接” 新水平后,进一步巩固越老伟大友谊与特殊团结。

苏林总书记走访慰问越南电视台与越南之声广播电台

苏林总书记走访慰问越南电视台与越南之声广播电台

在庆祝越南共产党光辉历程、喜迎丙午新春、欢庆国家革新发展成果及越共十四大圆满成功的浓厚氛围中,2月14日上午(2026年农历大年初一),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走访了越南电视台与越南之声广播电台,亲切看望并慰问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干部职工、记者编辑及技术人员,向他们致以新春的美好祝福。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升龙皇城敬香缅怀先贤 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升龙皇城敬香缅怀先贤

值此2026年丙午新春即将来临之际,在举国欢庆贺建党、迎新春的热烈氛围中,2月14日上午(农历乙巳年腊月二十七),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前往河内升龙皇城遗迹区的敬天殿敬香缅怀历代先帝及有功于国的先贤。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某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调整2026年立法计划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已签发关于调整2026年立法计划的第119/2026/UBTVQH15号决议。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梁三光大将在河内会见了美国负责东亚和太平洋事务的助理国务卿迈克尔·德索姆布雷。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美国促进安全与执法合作

越南公安部愿与美方加强在打击跨国犯罪领域的合作;建议两国安全与执法机构继续紧密配合,交换信息并协同处置双方共同关心的各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