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是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3月14日回答记者提出关于越南对美国国务院发布的《2018年国别人权报告》有何反应的提问时所强调的内容。
黎氏秋姮指出,《2018年国别人权报告》存在许多缺乏客观性的意见,该报告根据不准确的信息对越南人权状况做出评价,不正确体现越南实际情况。
越南公民基本自由权利已在越南宪法和法律中有所规定,符合于越南作为缔约国的《国际人权公约》。越南在人权保护工作中已取得许多重要进展,并获得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
越南愿意在现有的合作框架下对共同关心的问题同美国进行对话,进而为增进两国全面伙伴关系做出贡献。(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