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1月12日在河内,越共中央总书记、越共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主持召开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第23次会议
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ảnh 1越共中央总书记、越共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主持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月12日在河内,越共中央总书记、越共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主持召开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第23次会议,评估2022年工作成果,制定2023年工作计划。

会上,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就评估2022年工作结果,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的 2023 年工作计划草案和自第二十一次会议后至今对属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督导的案件的处理结果等三项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发表了意见。

2022年,反腐败反消极工作继续得到推进并取得了新进展。特别是把反腐败反消极工作与干部工作相挂钩,按照党和国家的规定严格处理违纪行为、实现退辞、免职机制等问题,给国民留下良好印象,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度,为胜利完成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做出积极贡献。

2022年共有539名党员因贪污、故意违纪受到纪律处分。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对属于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管理的47名干部(比去年增加15人)进行纪律处分;免去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职务5名同志;免去政府副总理职务2人、副部长及同等职务3人。

会议上,越共中央总书记、越共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发表总结讲话时强调,10年来,反腐败反消极工作开展得有条有理,办案数量增加,办案质量、效果不断得到提高。

阮富仲总书记说:“反腐败和反消极的斗争是非常人道的、仁慈的,但仍然有警示教育意义,以防范为主。判决是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凭良心和感情进行处罚,而不仅仅是重罚才好。”

关于2023年核心任务,阮富仲总书记要求,有关部门本着“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精神,密切配合,制定更多机制和政策,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遍及各地各领域,防止发生集体贪污、有组织贪污或利益集团等现象。

阮富仲总书记指出,应加强反腐败协调与配合“上下一致、左右协同”,加强对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越是领导干部,越要廉洁自律。中央反腐败和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委员要以身作则,做好预防和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和反消极斗争中的作用。(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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