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国会第三次会议:诊疗服务价格应由国家统一管理

第十五届国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国会听取《疾病诊疗法草案》(修正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第十五届国会第三次会议:诊疗服务价格应由国家统一管理 ảnh 1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第十五届国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国会听取《疾病诊疗法草案》(修正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越南卫生部部长阮青龙阐述《疾病诊疗法草案》(修正版)的呈文时表示,2009年《疾病诊疗法》实施11年多后,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实践中出现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难题,其中包括从业人员管理问题。

关于医疗机构管理问题,阮青龙部长表示,2009年《疾病诊疗法》规定了医疗机构的组织形式,但并未涵盖已存在或新成立的医疗组织机构,也没有提出诊疗活动管理的措施。

阮青龙部长强调,为了进一步体制化党的相关观点、解决2009年《疾病诊疗法》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处理在实践中出现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难题,那么制定《疾病诊疗法草案》(修正版)是当务之急。

阮青龙部长补充说,在国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政策基础上,卫生部朝着“以病人为中心”的方向制定了《疾病诊疗法草案》内容。

国会社会事务委员会主任阮翠英作《疾病诊疗法草案》(修正版)的审查报告时表示,国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对颁发《疾病诊疗法》的必要性表示赞成,并认为,《疾病诊疗法草案》体制化了党的观点和路线,确保合宪合法,确保民族政策以及将性别平等问题相结合,《疾病诊疗法草案》档案基本满足各项相关规定。

国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对《疾病诊疗法草案》调整范围、政策规定基本上达成一致,但建议起草机构继续研究,体制化《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保护、关照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工作》的第20-NQ/TW号决议,特别是关于医疗服务价格,建设公平、质量、高效的公共医疗系统,医疗工作人员培训和待遇等内容。

国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建议起草机构明确9个需要持有执业许可证的岗位的作用、职能和执业范围; 继续核查,不遗漏直接参与诊疗活动、需要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岗位。

阮翠英主任表示,诊疗服务是特殊的服务,涉及社会民生保障领域。因此, 诊疗服务价格仍需遵循价格由国家统一管理的原则。

阮翠英主任强调,国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建议起草机构按照第20- NQ/TW号决议和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结论的精神,朝着准确计算、充分计算构成成本、确保适宜性、全面性和可行性的方向研究和制定诊疗服务价格。(完)
越通社

更多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中央办公厅及参谋机构举行工作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中央办公厅及参谋机构举行工作会议

3月3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党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与中央办公厅及各参谋机构的工作会议,重点审视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工作计划,特别是2026年第一季度的各项任务以及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筹备工作。

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及反消极工作的领导。图自越通社

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及反消极工作的领导

3月3日上午,在越共中央驻地,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越共十届三中全会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方案编制指导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召开会议,对《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加强党对防范贪污、浪费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提请中央委员会审议,并颁布关于新阶段防范和打击贪污、浪费及不正之风工作的决议》提出意见。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向陈辉俊同志颁发决定。图自越通社

陈辉俊同志担任宁平省委书记

3月3日,宁平省委召开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部署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出席会议并颁布干部任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