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下发第185/TTg-CN号通知,指导工贸部、各地方政府和越南电力集团核查太阳能发展有关事宜。
为了落实至2030年和远期展望至2050年越南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越南政府2020年4月6日签发关于推动越南太阳能产业发展机制的第13/2020/QĐ-TTg 号决定;其后,越南政府总理于2020年4月8日发布关于落实上述决定的第414/TTg-CN 号通知,其中要求工贸部和有关部委、地方政府按规定严格管理,实现太阳能开发与投资规划公开透明,确保经济发展目标和经济效益,坚决反对腐败,严厉处理违规行为。
多年来,越南太阳能发展项目取得积极成果,为保障供电量和能源安全作出贡献。据越南电力集团的统计数据,至2020年底,全国发电量(不含屋顶太阳能)达6.2万兆瓦,其中,地面光伏电站发电量达8838兆瓦。到2020年底,屋顶太阳能发电量达8000兆瓦。
为了确保按规定开发太阳能,并发挥太阳能的效果,越南政府总理要求工贸部牵头,与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越南电力集团和有关机关对地面太阳能和屋顶太阳能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对各地方和电力公司屋顶太阳能发展项目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规定,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同时,研究与出台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太阳能的高效管理措施。(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