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承诺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越南承诺继续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同时呼吁其他国家共同行动,维护东海和平与安全,促进东海合作。这是近日在美国纽约举行的第22次《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上越南代表团团长阮氏清河所作出的承诺。

越南承诺继续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同时呼吁其他国家共同行动,维护东海和平与安全,促进东海合作。这是近日在美国纽约举行的第22次《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上越南代表团团长阮氏清河所作出的承诺。在会议上,越南代表团强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有责任充分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尊重沿海国家对领海、毗邻海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合法权益,同时合作发展海洋科学研究,充分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管理国际海底资源, 维护人类的共同利益。越南早在1982年已经签署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于 1994 年批准该公约。越南将继续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对属于越南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海域加以管理,同时对勘探、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加以规定,以及遵守解决海上争端的相关原则等。越通社驻联合国记者报道,本次会议期间还举行仪式,纪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30周年。在纪念仪式上,缔约公约国代表共同强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20世纪最重要的多边国际条约之一,如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普及世界上的162成员国,并为海上各项活动提供公正且全面的国际法律秩序,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和发展经济等做出重要贡献。(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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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主席陈青敏向同塔省优抚家庭和贫困户赠送慰问品。图自越通社

国会主席陈青敏向同塔省优抚家庭和贫困户赠送慰问品

值此越南共产党建党96周年,丙午年春节来临之际,1月31日上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青敏和工作代表团已看望慰问同塔省波星乡(Ba Sao)优抚对象、贫困户和当地武装力量干部及战士,向他们致以最美好的新春祝福并赠送慰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