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承诺继续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同时呼吁其他国家共同行动,维护东海和平与安全,促进东海合作。这是近日在美国纽约举行的第22次《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上越南代表团团长阮氏清河所作出的承诺。在会议上,越南代表团强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有责任充分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尊重沿海国家对领海、毗邻海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合法权益,同时合作发展海洋科学研究,充分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管理国际海底资源, 维护人类的共同利益。越南早在1982年已经签署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于 1994 年批准该公约。越南将继续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对属于越南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海域加以管理,同时对勘探、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加以规定,以及遵守解决海上争端的相关原则等。越通社驻联合国记者报道,本次会议期间还举行仪式,纪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30周年。在纪念仪式上,缔约公约国代表共同强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20世纪最重要的多边国际条约之一,如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普及世界上的162成员国,并为海上各项活动提供公正且全面的国际法律秩序,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和发展经济等做出重要贡献。(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言行一致,化信念为行动
值此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际,归仁国际跨学科科学教育中心(ICISE)创始人兼主任——越裔科学家陈清云教授在接受越通社驻巴黎记者采访时强调,下一阶段的关键要求是保证言行一致,将信念转化为具体、持久和有效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