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承诺继续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同时呼吁其他国家共同行动,维护东海和平与安全,促进东海合作。这是近日在美国纽约举行的第22次《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上越南代表团团长阮氏清河所作出的承诺。在会议上,越南代表团强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有责任充分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尊重沿海国家对领海、毗邻海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合法权益,同时合作发展海洋科学研究,充分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管理国际海底资源, 维护人类的共同利益。越南早在1982年已经签署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于 1994 年批准该公约。越南将继续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对属于越南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海域加以管理,同时对勘探、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加以规定,以及遵守解决海上争端的相关原则等。越通社驻联合国记者报道,本次会议期间还举行仪式,纪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30周年。在纪念仪式上,缔约公约国代表共同强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20世纪最重要的多边国际条约之一,如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普及世界上的162成员国,并为海上各项活动提供公正且全面的国际法律秩序,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和发展经济等做出重要贡献。(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开启越南发展新纪元的里程碑
越共十四大是越南迈入民族奋发图强新纪元的关键节点,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作为新时代的起点,此次大会将明确未来发展蓝图,为越南实现“到2030年成为中等偏上收入的现代工业化国家、2045年迈入高收入发达国家行列”的长远目标锚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