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旅游经济体是越南党和国家的重大主张。但是,为建设善于环境的绿色经济、循环经济,除继续完善法律制度、机制和优惠政策外,有关部门、行业要尽快制定和颁布评价循环经济的具体标准。
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自然资源与环境政策战略研究院院长阮廷寿副教授、博士认为,为提高经济的效率和可持续性,各国需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尽量减少经济中的生产和消费活动给环境造成的废物产生量。
如果线性经济只关注资源开采、生产和消费,因此产生大量废物,而循环经济则侧重于资源的闭环管理和再生,以尽量减少废物产生。
循环经济的五个阶段为:(一)设计:是以制造绿色产品为目标,提高回收和再利用率; 还要考虑到它的废物设计。
(二)生产:包括更清洁生产、减少排放和在生产中过程中回收原材料。(三)消费:包括提供更好的服务,加强消费者对生态环境的责任。(四)废物管理:包括分类、在产品生命周期最后阶段进行收集、回收废物。(五)废物收回变原料:包括废物回收,资源再利用。
据此,循环经济目前不仅仅是废物管理和废物利用,还包括一个具有以下五个阶段的系统:设计、生产、消费、废物管理、废物收回变原料。
特别是在考虑这些好处时,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均认为,循环经济是打破经济增长与对环境产生消极影响之间的长期关系的最佳方式。换言之,应用循环经济模式既可以发展经济,也可以保护环境。
根据实践评估的结果,包括:循环经济相关的主张、政策、现行法律规定、战略方向、行动计划等以及与世界的措施和政策相比,越南已经准备好全面的条件来实现从线性经济向循环经济的转变。实践表明,循环经济也出现在许多经济领域,并初步取得了积极成效。
国际经验以及《环境保护法》第142条第1款对循环经济的定义为:“循环经济是包括设计、生产、消费和服务等活动的经济模式,以减少对原材料和材料的开采,延长产品生命周期,限制废物产生和尽量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制定越南循环经济评价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 减少开采和使用化石燃料和水资源的水平;化石燃料、水资源、原材料、物料的使用效果。产品生命周期延长的水平包括:产品、部件、零件和材料在废弃之前的再利用;使用可持续、善待环境的材料;维修和更换水平。
减少废物产生的水平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增加废物的再利用和回收;减少一次性产品。尽量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的水平包括:减少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节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绿色购物。
关于评估越南循环经济实施情况的标准水平,有必要细化国家级和省级的循环经济实施评价标准;对服务集中生产经营区,工业区、都市区,居民区的循环经济实施评价标准;对投资项目、生产单位、产品经营和服务的循环经济模式评价标准等。
循环经济专家、研究者认为,循环经济是涵盖生产、消费、废弃物管理和政策等所有领域的巨大内容。
因此,各部门、行业要根据职能任务,尽快出台具体标准,并将循环经济应用于在其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符合循环经济标准的生产经营服务集中区,工业区, 集中居住区;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服务单位。
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和计划投资部主持,同有关部门、行业配合制定并颁布国家级、省级的具体标准。与此同时,国家需要继续提供财政支持,抵消一些费用,或在行政手续中提供便利;鼓励并支持有利于环保节能的技术、设备和产品;逐步淘汰消耗资源、能源、污染环境的落后技术。(来源:《人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