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号台风:越南政府总理指导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立即开展救灾工作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已要求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立即展开台风过后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工作,同时抓紧展开8项紧急任务。
第三号台风:越南政府总理指导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立即开展救灾工作 ảnh 1受第三号台风的影响,越南许多省市出现强降雨。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已要求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立即展开台风过后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工作,同时抓紧展开8项紧急任务。

越南政府副总理郑廷勇刚签发越南政府总理关于集中展开第三号台风导致暴雨洪水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下发至遭受第三号台风影响的各省市和有关部委。

通知指出,第三号台风已引发越南北部和中部以北地区许多地方出现大到特大暴雨,尤其是清化省关山县和孟叻县以及北部山区部分地方发生洪水、山洪和山体滑波,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许多人仍失踪,基础设施被破坏。

第三号台风:越南政府总理指导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立即开展救灾工作 ảnh 2越南政府副总理郑廷勇(中)视察防灾工作。图自互联网

越南政府总理向因遭受暴雨的影响而死亡或失踪人员的家属致以最深切的慰问,对各地方和灾区居民的损失和面临的困难表示同情。
 据天气预报,今明两天北部山区和中部以北地区继续 出现暴雨,局部发生洪水,山区可能发生山洪和山体滑坡。为了主动应对暴雨造成的后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政府总理责成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立即实现下面的紧急任务;

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和各地方政府主动帮助人民撤离危险地带,为失去住房或需要撤离的家庭安排临时住宿,继续部署职能力量参加搜寻失踪人员的活动,开展家访慰问活动,为受伤者进行治疗,提供紧急粮食和必需品援助,确保灾民不受饥挨饿。开展交通引导、检查工作,保障交通安全,主动集中重修被损坏的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号台风:越南政府总理指导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立即开展救灾工作 ảnh 3山罗省木州县东创村遭洪水袭击。图自越通社

国家应对自然灾害和搜寻救难委员会、国防部和公安部指导各职能力量参加救灾工作,帮助居民展开暴雨后恢复重建工作。

交通运输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卫生部、中央预防自然灾害指导委员会、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越通社和各中央及地方新闻媒体机构根据自己的智能开展各项有关工作。(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红头潜鸭偏好水生植物丰富的浅水淡水或半咸水湿地,主要通过潜水方式在近岸水域觅食 风芽-格邦国家公园供图

广治:发现并录得4种珍稀鸟类

来自风芽-格邦国家公园的消息称,科研人员近日新发现并录得4种鸟类,并将其补充列入原广平省鸟类名录,从而更新相关物种数据和科学资料,为当地及区域野生动物管理与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海警二区司令部的全体官兵不仅圆满完成了维护领海主权的重任,更成为了广大渔民的贴心伙伴,尤其是在致力于解除非法、不报告及不受管制捕捞“黄牌”警告的关键阶段。图自越通社

海警二区司令部:全力助推解除IUU“黄牌”警告

在扎根中部海域建设与发展的22年(2004年3月5日—2026年3月5日)历程中,海警二区司令部的全体官兵不仅圆满完成了维护领海主权的重任,更成为了广大渔民的贴心伙伴,尤其是在致力于解除非法、不报告及不受管制(IUU)捕捞“黄牌”警告的关键阶段。

乂安省渔民签署不非法捕捞海产品承诺书。图自越通社

解除IUU“黄牌”警告:乂安省集中管控渔船进出港

截至2026年2月底,乂安省打击非法、不报告、不受管制(IUU)捕捞工作仍暴露出一些不足,主要集中在通过电子渔获溯源系统进行的渔船港口联控环节,以及进出港渔船的检查、监督工作尚未同步。针对这一现状,乂安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厅局、部门及沿海乡坊政府抓紧集中指导,坚决部署核心紧迫事项,以早日克服上述存在不足。

与会代表在"侨胞与越南投资机遇:破除障碍—激活资源"座谈会上合影 图自《人民军队》报

侨胞资源在创业生态系统中的作用

目前,约有600多万越南人生活和工作在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外侨胞正日益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尤其在创业与创新生态系统的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商贩在洪鱼港买卖海鲜 图自越通社

解除IUU"黄牌"警告:庆和省金枪鱼“鱼满仓” 渔民安心出海

2026年丙午春节期间的出海捕捞为庆和省的海产捕捞业带来了积极信号,特别是大洋金枪鱼延绳钓作业。在洪鱼港(Hòn Rớ)和东海港(Đông Hải)等各大渔港,年初伊始便呈现出一派繁忙的渔获装卸景象,展现了当地渔民出海谋生的决心。

武国遂被公诉并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的强劲措施。图自越通社

得乐省船长因非法载人进入外国海域被起诉

据得乐省公安厅消息,该厅调查警察机关3月2日对涉嫌“组织他人非法出境”罪的武国遂(生于1990年,居住得乐省绥和坊)提起公诉并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的强劲措施。据悉,武国遂的行为触犯了越南《刑法》第348条第1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