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3例新冠肺炎重症患者的病情有好转 另外7例已治愈即将出院

截至3月29日上午,越南累计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79例,其中治愈出院21例。其余的158例正在全国20个医疗场所接受治疗,大多数患者的身体健康良好。
新冠肺炎疫情:3例新冠肺炎重症患者的病情有好转 另外7例已治愈即将出院 ảnh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隔离区。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截至3月29日上午,越南累计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79例,其中治愈出院21例。其余的158例正在全国20个医疗场所接受治疗,大多数患者的身体健康良好。越南中央热带疾病医院为65名患者治疗。

据越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疗工作小组的消息,目前正在中央热带疾病医院金钟分院接受治疗的3名新冠肺炎重症患者病情已有好转。

此外,目前正在全国各家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158名新冠肺炎患者中共有60名患者已有第一次检测呈阴性反应,其中有27名呈第二次阴性反应。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目前,正在胡志明市古芝急性呼吸病理学医院接受治疗的7名患者(第45例、53例、64例、65例、66例、79例、90例)已治愈,预计于3月29日和30日出院并送到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健康观察。

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越南卫生部已下发关于在各家医疗机构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第6/CT-BYT号指示。卫生部要求全国各省市卫生厅、局的厅长、局长和卫生部直属医疗单位首长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政府、政府总理、国家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指示意见,不能掉以轻心和忽视,在任何情况下保持主动积极的态势,贯彻全体医务人员本着“防疫如防敌”的精神和在提前发现、及时隔离、分区、消灭疫情和有效治疗的原则开展防疫措施等。

为了有效防控疫情,卫生部建议人民实行好以下5点:尽量不要出门,非要出门时需一直佩戴口罩,保持接触距离,最好为2米;经常使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经常打扫房子、通风和健康生活;进行健康申报、每日更新健康情况,与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保持联系等。

此外,3月29日上午,卫生部也发出通知,建议从3月12日至27日期间来到河内白梅医院看治病的所有病人、病人家属和其他人员要向8889号发短信,信中写明姓名、住址等;与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取得联系以获得咨询;在NCOVI应用程序上或在tokhaiyte.vn在线网站上进行健康申报等。(完)
越通社

更多

布沥(Bù Lạch)草地有机腰果农业合作社社长氏快与越南英特斯纳克腰果有限公司代表签署腰果收购合作协议。图自同奈报。

从山村走向国际市场

现年41岁、居住在同奈省寿山乡的墨侬族女士氏快(Thị Khưi)不仅继承祖辈建设家乡的事业,而且还成为当地少数民族地区一家合作社的主任,率先把越南农产品带到世界,同时推动可持续的有机农业发展,帮助当地少数民族同胞过上富足的生活。

九龙江三角洲首次进行脑死亡捐献者肾脏移植手术。图自越通社

九龙江三角洲首次进行脑死亡捐献者肾脏移植手术

11月14日,芹苴中央综合医院发布消息称,该单位已同国家人体器官移植协调中心、大水镬医院、108军队中央医院、中央儿童医院配合从一名脑死亡捐献者获取并转运5个器官,为正在等待移植的患者实施移植手术。这是九龙江三角洲医疗行业的重要里程碑。

被告们聆听了法庭的判决。图自越通社

河内铂尔曼酒店赌案:141名被告获刑

过16天的审理与合议,河内市人民法院于11月12日下午对发生在铂尔曼(Pullman)酒店一楼国王俱乐部(King Club)赌场的万亿赌博案作出判决,141名被告获刑。

越南祖国阵线胡志明市委员会副主席潘红恩发言。图自越通社

胡志明市接收数万亿越盾援助款物 支援灾区民众

胡志明市已向北部和中部地区受灾地方提供超过1640亿越盾现金援助及价值逾70亿越盾的物资。该信息由越南祖国阵线胡志明市委员会副主席潘红恩在11月12日下午举行的风灾洪涝受灾群众援助接收仪式上公布。

越南首款电动校车服务School Bus正式亮相。图自越通社

越南首款电动校车服务School Bus正式亮相

GSM与VinBus联合推出越南首个“专属电动校车”服务——School Bus。这是目前唯一完全符合《2024年陆路交通安全秩序法》学生接送车技术安全标准的客运车辆,其便利设施和科技系统专为校园环境量身打造。

附图:坚决打击IUU捕捞。图自越通社

解除IUU黄牌警告: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渔民守法意识

为落实政府总理于2025年10月17日签发关于《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IUU)捕捞及促进越南渔业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月实施计划》的第2310/QĐ-TTg号决议,永隆省已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渔民守法意识。

11月12日,金瓯省人民法院在金瓯省督江乡(Sông Đốc)按《刑法》第348条和第189条规定公开审理 “组织他人非法出境”和“非法运输货物过境”的两起案件。图自越通社

严惩涉打击IUU捕捞相关违法行为

11月12日,金瓯省人民法院在金瓯省督江乡(Sông Đốc)按《刑法》第348条和第189条规定公开审理 “组织他人非法出境”和“非法运输货物过境”的两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