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在第四次会议框架下,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7月24日下午就关于军事与国防领域9部法律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提出意见。
越南政府副总理、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在作法律草案呈文时表示,该法案共10条,不对现行9部法律的调整范围和适用对象进行修改,而是集中修正受国家机构精简影响的内容,并及时将党的重大主张方向制度化,处理实践中产生的紧迫问题。
越南国会国防安全与对外委员会主任黎晋进上将在审查该法律草案时强调,国防安全与对外委员会常委会对政府关于颁布该法案以将党关于机构精简和落实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主张制度化的呈文给予高度赞成。及时修法将克服县级行政单位撤销后的“法律空白”,确保地方军事国防指挥指导工作的连续性。
法律草案的编制基本紧贴并及时将党的关于继续精简政治体制组织机构、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推进分级放权的主张方向制度化,确保合宪性、法律体系统一性和可行性,契合实际需要。
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潘志孝对修正补充内容表示高度赞同,并建议,继续仔细审查草案中的各项具体规定,并与相关法律进行对照,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若干规定的可行性。
国会主席陈青敏在会上发表讲话时高度评价国防部的准备工作和国防安全与对外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他说,该法律草案同时修正9部军事国防专业法律,因此首要要求是仔细审查立法技术,确保与《政府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等国家机构组织法律及其他专业法律的统一性、协调性,避免出现矛盾和重叠。
关于地方军事组织机构和乡级军事指挥部的正规化,陈青敏强调,将乡级军事指挥部设为省级军事指挥部下属的地方军事单位,并派遣正规军官担任指挥职务,是党的一个正确重大的主张。法律草案已将这些职务补充到军官基本职务体系中。
国会副主席阮尹英在总结该内容时表示,国会常务委员会高度评价政府和国防部积极主动、紧急指导相关机关审查涉及9部法律及其指导实施文件的大量文本,在此基础上完善了法律草案档案。草案内容基本体现了党关于精简政治体制组织机构、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精简强大军事机构、推进分级放权、削减简化行政手续、确保法律体系统一协调等各项要求。
会上,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就《国家预算法》(合并板)草案发表了意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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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刚签发关于调整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第11/2026/UBTVQH16号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