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据政府总理于2月27日颁布的第307号决定,2021年经济普查于3月1日起举行。统计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经济普查信息采集活动。经济普查每5年举行一次,是统计业最具规模和最复杂的活动。
统计总局副局长、中央经济普查指导委员会委员阮中进表示,经济普查结果是国内生产总值、各省和中央直辖市地区生产总值等的指标编制工作的重要基础。
统计总局透露,经济普查对象为设在一个乡并仅从事3级经济产业经济活动的经济单位如生产经营型企业和合作社,个体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机关属下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协会,在越南的非政府组织,宗教单位。行政机关、党团组织,家庭户的农、林和水产生产厂和外交领域有关单位除外。
调查内容集中生产厂或单位名称,生产经营领域,劳动有关信息和劳动者收入,生产经营费用和生产经营情况,信息技术应用情况,财政情况等等。
信息采集时间从3月1日至7月30日。信息采集方式为线上和线下采集两种方式,企业、合作社、事业单位、协会等将通过2021年经济普查网站提供信息。对于个体户生产经营单位、宗教单位,调查员将进行直接采访,并填写调查问卷。
经济普查初步结果将于今年12月对外公布,经济普查正式结果将于2022年1月对外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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