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防法》10年执行情况总结视频会议在河内举行

11月28日上午,越南国防部在河内召开《国防法》10年执行情况总结视频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书记、国防部部长吴春历大将出席会议并发表指导性讲话。
越南《国防法》10年执行情况总结视频会议在河内举行 ảnh 1平阳省代表。(图片来源:因特网)

越通社河内——11月28日上午,越南国防部在河内召开《国防法》10年执行情况总结视频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书记、国防部部长吴春历大将出席会议并发表指导性讲话。

经过讨论之后,与会代表普遍对国防部所作的《国防法》10年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草案表示高度赞同,同时进一步补充和澄清报告中多项内容以及从该法10年执行实践层面出发提出若干意见建议。

《国防法》于2005年6月14日得到国会审批通过,并于2006年1月起生效。10年来,各部委、行业、地方、机关和人民武装力量已密切配合按照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政策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国防工作并取得诸多重要成就。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对国防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凝聚社会高度共识,成为在全国范围内将建设全民国防阵势与人民安全阵势相结合的重要基础,为建设强大稳固的防御区、维护政治稳定与和平安全等作出贡献。

与此同时,切实落实国家对防务的管理工作还有助于牢牢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国家和民族的正当利益,同时捍卫党、国家、人民和社会主义制度。此外,越南经济实力和国家声望与地位有所提高。全民国防和人民安全得到巩固、国防安全实力得到增强,为胜利实现越南社会主义祖国建设与捍卫任务作出贡献。

吴春历大将在会上强调,全国各级部委、行业和人民对祖国建设与捍卫任务的责任意识得到强化是《国防法》执行10年来所取得的显著成果。各级部委、行业已集中调动各方面资源加大投资力度,提升发展水平,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加强国防安全实力,积极主动打破各敌对势力的破坏阴谋以及打击各类犯罪行为等。国家对防务的管理工作取得诸多进展。各中央部委、行业和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同国防部密切协作配合,协助政府做好国防国家管理工作等。(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苏林总书记在胡志明主席遗迹区。图自越通社

苏林总书记前往升龙皇城遗迹区与第67号房进香缅怀先贤

值此2026年丙午新春之际,在贺建党、迎新春的热烈氛围中,2月16日上午(农历乙巳年腊月二十九)上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前往河内升龙皇城遗迹区上香缅怀历代先帝及有功于国的先贤;随后前往设在主席府胡志明主席遗迹区的67号房进香,深切缅怀胡志明主席的丰功伟绩。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和夫人出席2026年家乡之春活动。图自越通社

2026年越南侨务工作的五大转变

2025年是关键一年,不仅总结了2021-2025阶段海外越南人侨务工作的实施成果,还为落实越共十四大决议做出全面准备。其中,海外越南人群体被放在新地位,成为实现2045年国家发展愿景的战略同行者。

越南驻古巴大使黎光龙(右)向巴方代表象征性移交无偿援助大米。图自越通社。

越南支持古巴保障粮食安全

2月13日,越南政府代表和越南水稻生产商AgriVMA代表在首都哈瓦那向古巴方面移交了根据越南农业与环境部同古巴农业部之间达成的协议250吨无偿援助大米。

越南驻老挝国防武官潘友胜大校致辞 图自越通社

越老特殊关系不可分离

越南驻老挝国防武官办公室2月13日晚在首都万象隆重举行2026年丙午年新春年终联欢晚宴,回顾过去一年双边防务合作成果,并在两国关系提升至 “战略对接” 新水平后,进一步巩固越老伟大友谊与特殊团结。

苏林总书记走访慰问越南电视台与越南之声广播电台

苏林总书记走访慰问越南电视台与越南之声广播电台

在庆祝越南共产党光辉历程、喜迎丙午新春、欢庆国家革新发展成果及越共十四大圆满成功的浓厚氛围中,2月14日上午(2026年农历大年初一),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走访了越南电视台与越南之声广播电台,亲切看望并慰问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干部职工、记者编辑及技术人员,向他们致以新春的美好祝福。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升龙皇城敬香缅怀先贤 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升龙皇城敬香缅怀先贤

值此2026年丙午新春即将来临之际,在举国欢庆贺建党、迎新春的热烈氛围中,2月14日上午(农历乙巳年腊月二十七),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前往河内升龙皇城遗迹区的敬天殿敬香缅怀历代先帝及有功于国的先贤。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某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调整2026年立法计划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已签发关于调整2026年立法计划的第119/2026/UBTVQH15号决议。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梁三光大将在河内会见了美国负责东亚和太平洋事务的助理国务卿迈克尔·德索姆布雷。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美国促进安全与执法合作

越南公安部愿与美方加强在打击跨国犯罪领域的合作;建议两国安全与执法机构继续紧密配合,交换信息并协同处置双方共同关心的各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