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阮春福启程出席APEC第二十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应巴布亚新几内亚总理彼得·奥尼尔(Peter O’Neill)的邀请,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于11月16日晚离开河内,前往巴布亚新几内亚参加从11月17日至18日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第26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政府总理阮春福启程出席APEC第二十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ảnh 1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图片来源:越南之声
越通社河内——应巴布亚新几内亚总理彼得·奥尼尔(Peter  O’Neill)的邀请,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于11月16日晚离开河内,前往巴布亚新几内亚出席从11月17日至18日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第26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政府办公室主任梅进勇;信息与传媒部部长阮孟雄等陪同出席。

2018年是越南成为亚太经合组织(APEC)论坛成员的20周年。继2017年APEC峰会的成功后,在越南经济增长、融入国际社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背景下,越南的国际地位已有所提升。

2018年,越南争取APEC各项目基金来展开14个项目,将越南成为2018年率先履行和提出各项APEC倡议的成员国之一。

2018年APEC峰会包括8项活动,即APEC高官会总结会议、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ABAC)会议、APEC第30届外交和贸易部长级会议、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APEC领导人与工商咨询理事会对话会、太平洋岛国领导人对话会、APEC领导人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非正式对话会、APEC第二十六次领导人会议等。

2018年APEC以“把握包容性机遇,拥抱数字化未来” 为主题,集中于三大优先事项,一是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互联互通、二是促进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三是通过结构性改革推动包容性增长。2018年对APEC来说意义重大,今年将以纪念2019年APEC成立30周年为契机,继续深化区域和全球经济合作与互联互通。

按计划,阮春福总理及越南代表团将出席一切APEC领导人会议周的一切大型活动,并与APEC各重要伙伴和地区一流企业广泛接触。(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附图 图自互联网

关于外国组织驻越南代表处的新规

越南政府刚颁布第62/2026/NĐ-CP号法令,修改补充2005年1月19日颁布的关于外国合作研究组织在越南设立和运作代表处的第06/2005/NĐ-CP号法令中的若干条款。

越南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阮氏云英大使向法语国家国际组织秘书长路易丝·穆希基瓦博递交委任书。图自越通社

法语国家组织秘书长高度评价越南的作用、地位与贡献

2月26日,在位于巴黎的法语国家国际组织(OIF)总部,越南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代表阮氏云英大使向法语国家国际组织秘书长路易丝·穆希基瓦博(Louise Mushikiwabo)递交了委任书,正式出任国家主席驻法语国家常设理事会常驻代表。

越南驻埃及兼驻南苏丹共和国大使阮南阳向南苏丹外交与国际合作部长蒙代·塞马亚·肯尼斯·昆巴赠送纪念品。图自国际报

南苏丹愿与越南加强多领域合作

当地时间2月26日,越南驻埃及兼驻南苏丹共和国大使阮南阳在开罗会见了正在当地访问的南苏丹外交与国际合作部长蒙代·塞马亚·肯尼斯·昆巴(Monday Semaya Kumba)。南苏丹驻埃及大使库尔·尼约克·库尔·阿罗普(Kuol Nyok Kuol Arop)及南苏丹外交官员随同参加了会见。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杜雄越大使。图自越通社

纪念《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签署50周年座谈会在纽约举行

值此《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签署50周年之际,2月25日,纽约东盟委员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了主题为“TAC作为区域协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八章)所作的贡献”座谈会。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杜雄越大使率团出席活动。

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比利时驻越南大使卡尔·范登博舍。图自越通社

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比利时驻越南大使

2月26日下午,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政府总部会见了比利时驻越南大使卡尔·范登博舍(Karl Van Den Bossche),双方就越比合作,特别是在经贸、投资以及协助解决越南橙剂遗留问题等领域交换意见。

梅潘勇大使在会上发言。图自越通社

越南在裁军与核不扩散问题上坚持一贯立场

越南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裁军与核不扩散事业。越南常驻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及其他驻日内瓦国际组织代表团团长梅潘勇大使在于瑞士日内瓦举行的裁军谈判会议高级别周全会上如是表述。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明与山口县议会议长柳居俊学签署了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与山口县议会友好交流合作备忘录。图自越通社

胡志明市与日本山口县促进合作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与日本山口县议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将确立正式且可持续的对话机制,有助于将双方关系提升到新的发展水平。这是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明在会见山口县议会议长柳居俊学时所提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