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结果表明,目前,越南女领导的数量和工作质量等明显增加,在党和国家机关,女领导比率日益增多。然而,我国女领导数量未能满足新时期的需求,未与我国妇女潜力相称;如在越南科学技术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和文化体育旅游部等机关还没有女性领导。 关于面向工业化、现代化时期推动妇女工作的党11号决议已经指出,建立、实施女干部培训计划应与规划相结合。力争到2020年,在党委级单位的女干部占25%、在国会和人民议会的女代表占35%至40%、各部门行业的女性领导占30%以上。为了达到上述目标,许多与会代表认为,应继续对开展女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展开落实有关女干部工作政策、确定女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的具体指标以及宣传女干部工作活动等。(越通社)
自2027年1月1日起35岁前生育满两个子女的妇女可获得最低200万越盾的补助
议定明确规定,女性劳动者生育第二个子女,以及男性劳动者在妻子生育第二个子女时可享受《人口法》第14条第1款a点所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产假待遇的条件为:女性劳动者在生育时已有一名亲生且仍健在的子女,男性劳动者的妻子在生育时已有一名亲生且仍健在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