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斯洛伐克推进司法领域的经验交换

越通社驻中欧记者报道,从7月5日至8日,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率领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代表团对斯洛伐克共和国进行工作访问。越 南驻斯洛伐克大使胡得明月参加各活动。

越通社驻中欧记者报道,从7月5日至8日,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率领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代表团对斯洛伐克共和国进行工作访问。越南驻斯洛伐克大使胡得明月参加各活动。

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代表团同由斯洛伐克最高法院副院长贾米拉(Jarmila Urbancova)为首的斯洛伐克最高法院代表团之间的务实会谈是此访的一大重点。

会谈上,贾米拉女士透露,她已对越南进行两次访问,越南风土人情已给他留下美好印象。2014年4月两国在河内签署双边合作协议之后,张和平院长一行的此访是两国最高法院之间合作的延续。

贾米拉女士还特别指出了越方此访对两国司法合作乃至两国合作关系的重要意义。她同时强调,越方此访还充分体现越南在司法改革、执法监督与创新等方面的高度决心。

访斯期间,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代表团同斯洛伐克司法部长托马什·伯雷茨(Tomas Borec)与斯洛伐克司法委员会副主席万科(Jan Vanko)就该国司法改革进程、司法部和司法委员会组织和运作及其对司法改革进程扮演的角色等问题进行磋商。此外,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代表团还同斯洛伐克法学家协会、检察官办公室领导人举行会谈,交换相关经验,以及探访了斯洛伐克司法学院、欧洲法律大学等。(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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