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青龙担任卫生部党组书记、代理部长职务

7月7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国旺已签发第2228号决定,指定卫生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阮青龙担任卫生部党组书记。
阮青龙担任卫生部党组书记、代理部长职务 ảnh 1阮青龙担任卫生部党组书记、代理部长职务。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7月7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国旺已签发第2228号决定,指定卫生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阮青龙担任卫生部党组书记。

当天,政府总理阮春福已签发关于卫生部副部长阮青龙担任卫生部代理部长职务的第977号决定。

此前,政府总理阮春福在7月7日签发的第976号决定中已决定政府总理副总理武德儋不再负责卫生部部长各项工作。

阮青龙,于1966年9月3日出生在南定省胶水县白龙乡。他是医学教授和博士。他曾担任卫生部预防医学司专员、卫生部艾滋病预防与预防医学局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室主任、艾滋病预防局副局长和局长、卫生部副部长、中央宣教部副部长等职务。

2020年1月31日,政府总理签发决定,调任阮青龙为卫生部副部长,其后担任卫生部常务副部长。在越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阮青龙成为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完)

越通社

更多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中央办公厅及参谋机构举行工作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中央办公厅及参谋机构举行工作会议

3月3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党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与中央办公厅及各参谋机构的工作会议,重点审视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工作计划,特别是2026年第一季度的各项任务以及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筹备工作。

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及反消极工作的领导。图自越通社

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及反消极工作的领导

3月3日上午,在越共中央驻地,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越共十届三中全会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方案编制指导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召开会议,对《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加强党对防范贪污、浪费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提请中央委员会审议,并颁布关于新阶段防范和打击贪污、浪费及不正之风工作的决议》提出意见。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向陈辉俊同志颁发决定。图自越通社

陈辉俊同志担任宁平省委书记

3月3日,宁平省委召开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部署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出席会议并颁布干部任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