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湄公河委员会峰会发表《胡志明市宣言》

第二届湄公河委员会峰会4月5日上午在越南胡志明市开幕,并通过胡志明市联合宣言。
第二届湄公河委员会峰会4月5日上午在越南胡志明市开幕。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老挝总理通辛·坦马冯、柬埔寨首相洪森、泰国外交部常务秘书、中国水利部部长、缅甸外交部长等率团出席。

题为“湄公河流域气候变化背景下的水资源、能源和粮食安全”的本届峰会重点讨论湄公河合作的一些突出问题;对落实《华欣宣言》的结果进行评价,同时就推动湄公河流域水资源有效利用、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提出各项措施。

在峰会上发表讲话时,阮晋勇总理强调,本届峰会对湄公河委员会各成员国和湄公河合作进程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阮总理重申,越南十分重视包括越南九龙江三角洲在内的湄公河三角洲地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应对水资源安全挑战和气候变化,并希望同湄公河流域各国一道,发挥湄公河委员会的作用,致力于整个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各成员国、对话伙伴国和发展伙伴高度评价湄公河委员会峰会的意义和重要性;希望湄公河委员会继续巩固和完善地区合作机制;强调湄公河下游各国为湄公河可持续发展目标而进行合作与对话的重要性。作为湄公河委员会的对话伙伴国,中国和缅甸表示支持和高度评价与湄公河委员会的合作,并希望在水陆交通、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与湄公河委员会的合作。

会议一致通过胡志明市联合宣言再次强调了各成员国的团结精神;承诺充分落实1995年签署的《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和湄公河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各成员承诺进一步促进合作关系,加强湄公河委员会的作用,面向实现可持续管理与利用水资源和维护湄公河流域水源、粮食和能源安全等的目标。宣言确定了湄公河委员会在下一阶段的6个优先领域和6个活动方向。其中,集中加强履行该委员会的相关手续和原则,核查更新各战略计划,大力开展评估湄公河生态系统影响的研究工作以及预防与减轻影响的措施。各成员一致同意扩大与各对话伙伴和发展伙伴的合作,同时希望继续在实现2016-2020年阶段行动计划过程中收到各伙伴的合作与帮助。

此前,作为第二届湄公河委员会峰会东道国,越南已于4月2日至3日举行了题为“在国际河流流域气候变化背景下加强水资源安全、能源安全和粮食安全的国际合作”国际研讨会。来自湄公河各国以及亚洲、非洲、欧洲和美洲20个国际河流组织等约300名代表出席。(越通社-VNA)

更多

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梅文政9月16日在中国南宁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韩正。图自越通社

越中关系进入日益有效务实的新发展阶段

越通社驻华记者报道,在出席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CAEXPO)暨2025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CABIS)框架,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梅文政9月16日在中国南宁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韩正。

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思维。图自越通社

第70号决议: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思维

9月16日上午,中央政策与战略委员会主任阮青毅就政治局于2025年8月20日颁发关于《越南国家能源安全战略2030年的目标和2045年的愿景》的第70-NQ/TW号决议作了专题报告。

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大将与俄罗斯联邦总统助理、国家海事委员会主席尼古拉·帕特鲁舍夫。图自越通社

进一步巩固越俄安全领域合作

9月16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大将在河内会见了俄罗斯联邦总统助理、国家海事委员会主席尼古拉·帕特鲁舍夫。

第59号决议:融入国际体系助推越南迈入新时代

第59号决议:融入国际体系助推越南迈入新时代

9月16日上午,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外交部代部长黎怀忠在全国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各项决议的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指出,第59号决议的出台是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越南融入国际体系的历史性转折点,确立了融入国际体系是越南坚定迈入新时代的战略动力。

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出席东盟检察长会议。图自保护法律报

越南积极同东盟携手打击跨境犯罪

9月15日,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与印度尼西亚、文莱、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9个东盟成员国的总检察长共同签署联合声明,推动在打击跨境犯罪方面的合作。

越马旅游推介活动在胡志明市举行。(图片来源: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

培育和维护越马友谊

越南和马来西亚都是东南亚国家,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始于数个世纪前。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克服了地区风风雨雨的种种困难,成为两国共同的骄傲,为两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会议并发表指导性讲话。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决议,将为实现发展突破注入新的强劲推动力

在会议上发言时,苏林总书记明确指出,第59号决议及第70、71、72号三项决议贯穿始终的精神是:从“颁布方针”迅速转化为“执行管理”,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以实际成效为衡量标准。各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责任将决议内容转化为日常工作、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资源、期限、可量化指标,并进行监督与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