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第六号公报

5月29日,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继续主持召开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第六号公报 ảnh 1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5月29日,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继续主持召开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引导下,国会听取:
——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潘文六受政府总理的委托所作的关于《诉讼法》修正案法案的程文;
——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阮克定所作的关于《诉讼法》修正案法案审查报告;
——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金融财政委员会主任阮德海所作的关于《国家资产使用和管理法草案》(修正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
其后,国会就《国家资产使用和管理法草案》(修正案)中存在异议的内容进行讨论。
会上共有19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讨论意见围绕该法律名称、适用范围、国家资产管理使用制度、土地管理使用原则、国家机关对公共财产的职责等内容。
越南财政部长丁进勇就国会代表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下午,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引导下,国会听取国会文化教育、青少年与儿童委员会主任潘青平所做的《旅游法草案》(修正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
其后,国会就《旅游法草案》(修正案)中存在异议的内容进行讨论。
会上共有22位代表发表意见。讨论意见围绕旅游业发展原则、政策和旅游客源、旅游促进活动、旅行社、导游等问题。
越南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部长阮玉善就国会代表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5月30日上午,国会代表继续听取《铁路法》(修正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其后,国会代表就《铁路法》(修正案)进行讨论。下午,国会代表分组讨论《公债管理法》(修正案)和《诉讼法》(修正案)。(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中央办公厅及参谋机构举行工作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中央办公厅及参谋机构举行工作会议

3月3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党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与中央办公厅及各参谋机构的工作会议,重点审视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工作计划,特别是2026年第一季度的各项任务以及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筹备工作。

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及反消极工作的领导。图自越通社

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及反消极工作的领导

3月3日上午,在越共中央驻地,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越共十届三中全会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方案编制指导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召开会议,对《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加强党对防范贪污、浪费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提请中央委员会审议,并颁布关于新阶段防范和打击贪污、浪费及不正之风工作的决议》提出意见。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向陈辉俊同志颁发决定。图自越通社

陈辉俊同志担任宁平省委书记

3月3日,宁平省委召开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部署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出席会议并颁布干部任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