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经济结构调整计划(2016-2020年)》决议

11月8日下午,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在会堂召开全体会议,国会以82.39%的赞成票通过了《经济结构调整计划(2016-2020年)》决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经济结构调整计划(2016-2020年)》决议 ảnh 1国会以82.39%的赞成票通过了《经济结构调整计划(2016-2020年)》决议。(图片来源:因特网)

越通社河内——11月8日下午,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在会堂召开全体会议,国会以82.39%的赞成票通过了《经济结构调整计划(2016-2020年)》决议。

决议中指出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为到2020年前将国家财政赤字率降至3.5%以下。2016-2020年阶段每年公共债务、政府债务、外债占GDP比重分别不超过65%、54%和50%。此外,提升公共投资管理体制的质量,使其与东盟最发达四国(ASEAN-4)的质量接轨,政府投资占社会总投资的比重达约在31-34%,每年有30-35%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5.5%以上。2020年前,受为期3个月以上的培训的劳动者比例达约25%,农村劳动力比例降至40%以下。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30-35%并缩短越南与ASEAN-4之间的国家竞争力差距等。

2020年前,将经济的实际不良贷款率降至3%以下,拓宽证券市场、政府债券市场和企业债券市场的范围并提高其质量,股市总市值占GDP比例达约70%等。

决议中指出经济结构调整的5项重点任务包括:着力完善公共投资、国有企业、信贷机构三大结构调整工作;促进国家预算与公共部门重组;推动国内私营部门发展和适度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朝着提高生产率,质量和效率与加快融入世界进程相结合的方向推进产业结构与经济区域规划现代化;建设并发展配套的金融市场、土地使用权市场、劳动力市场、科技市场等各类市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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