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富仲总书记访问匈牙利将成为两国关系新的里程碑

应匈牙利总理维克多•奥尔班(Viktor Orban)的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将于9月8日至11日对匈牙利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阮富仲总书记访问匈牙利将成为两国关系新的里程碑 ảnh 1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应匈牙利总理维克多•奥尔班(Viktor Orban)的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将于9月8日至11日对匈牙利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阮富仲的此访具有重要的历史性意义,是中东欧转型以来越共中央总书记对该地区进行的首次访问。此访的目的在于推动越匈关系迈上新台阶,加强两国之间的互相理解和信任,深化越匈传统友好合作关系并将越匈关系提升为全面伙伴关系,旨在推动两国关系在各个领域取得务实成效,从而巩固越南对中东欧的影响力。此访同时充分表明,越南将匈牙利视为中东欧的最重要伙伴之一,同时为双方促进彼此各优势领域的合作奠定基础。

越南和匈牙利于1950年2月3日建立外交关系。多年来,双方关系呈现积极发展态势,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互信,高层互访与接触频繁。自2014-2017年期间,匈牙利总统、国民议会议长、总理等对越南进行了访问。与此同时,越南国家主席、国会主席、政府总理也对匈牙利进行了访问。

越匈双方在联合国、亚欧经济论坛等多边论坛上保持有效合作。匈牙利政府已承诺支持越南竞选2020—2021年任期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匈牙利提出了湄公河 - 多瑙河合作的建议,旨在对水资源管理、次区域连通性、环保等领域进行有效合作。

关于双边合作机制,越匈经济合作联合委员会截至目前已召开了7次会议并对促进越匈双边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双方签署了许多协议和文件,为双方在各领域的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匈牙利将越南视为东南亚最重要的合作伙伴 。近年来,两国经贸合作大幅增长,2017年两国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3.55亿美元。

截至2018年4月底,匈牙利对越南进行投资的项目共17个,注册资金总额为6356万美元,在对越投资的世界126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57位。

此外,双方还促进立法、司法、国防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地方间等方面的合作。教育是两国一个传统的合作领域,也是两国关系的亮点。多年来,匈牙利是东欧唯一一个不断为越南学生增加奖学金名额的国家。关于地方合作,河内市西湖郡与布达佩斯第16号郡、会安市与圣安德烈(Szentendre)市、芹苴市与卡波斯瓦(Kaposvar)市等缔结了友好关系。(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梅文政9月16日在中国南宁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韩正。图自越通社

越中关系进入日益有效务实的新发展阶段

越通社驻华记者报道,在出席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CAEXPO)暨2025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CABIS)框架,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梅文政9月16日在中国南宁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韩正。

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思维。图自越通社

第70号决议: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思维

9月16日上午,中央政策与战略委员会主任阮青毅就政治局于2025年8月20日颁发关于《越南国家能源安全战略2030年的目标和2045年的愿景》的第70-NQ/TW号决议作了专题报告。

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大将与俄罗斯联邦总统助理、国家海事委员会主席尼古拉·帕特鲁舍夫。图自越通社

进一步巩固越俄安全领域合作

9月16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大将在河内会见了俄罗斯联邦总统助理、国家海事委员会主席尼古拉·帕特鲁舍夫。

第59号决议:融入国际体系助推越南迈入新时代

第59号决议:融入国际体系助推越南迈入新时代

9月16日上午,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外交部代部长黎怀忠在全国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各项决议的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指出,第59号决议的出台是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越南融入国际体系的历史性转折点,确立了融入国际体系是越南坚定迈入新时代的战略动力。

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出席东盟检察长会议。图自保护法律报

越南积极同东盟携手打击跨境犯罪

9月15日,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与印度尼西亚、文莱、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9个东盟成员国的总检察长共同签署联合声明,推动在打击跨境犯罪方面的合作。

越马旅游推介活动在胡志明市举行。(图片来源: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

培育和维护越马友谊

越南和马来西亚都是东南亚国家,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始于数个世纪前。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克服了地区风风雨雨的种种困难,成为两国共同的骄傲,为两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会议并发表指导性讲话。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决议,将为实现发展突破注入新的强劲推动力

在会议上发言时,苏林总书记明确指出,第59号决议及第70、71、72号三项决议贯穿始终的精神是:从“颁布方针”迅速转化为“执行管理”,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以实际成效为衡量标准。各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责任将决议内容转化为日常工作、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资源、期限、可量化指标,并进行监督与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