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力争推动反腐败反浪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3月14日下午,胡志明市市委举行2017年反腐败反浪费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方向与任务部署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善仁主持会议。
胡志明市力争推动反腐败反浪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ảnh 1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善仁在会上发言。(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越通社胡志明市——3月14日下午,胡志明市市委举行2017年反腐败反浪费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方向与任务部署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善仁主持会议。

根据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的报告,近期,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多措并举,推动党和国家有关反腐败反浪费的政策和路线落地实施。

阮善仁在会上发表总结讲话时认为,胡志明市在反腐败反浪费工作中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但尚未让人满意。2018年和2018-2020年阶段,胡志明市须推动反腐败反浪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各级部门应同步指导,全面开展各个阶段的任务,集中精力扎实推进核心任务高效完成。

【陈大光与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办公厅举行工作会谈】

至于2018年的主要任务,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明确将加大对各党组织、干部、党员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力度,从严查处故意刁难企业的行为,有效防止和打击政治思想蜕化、品德变质、生活方式变坏、党内部的“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现象。

此外,胡志明市还成立各工作组,对当地2018年经济社会相关活动监察工作进行检查,旨在及时发现腐败现象并采取处理方案,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及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彻底处置前期滞留的腐败案件。(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河内顶级奢华街区——场钱街的越南品牌推广空间。图自越通社

河内顶级奢华街区——场钱街的越南品牌推广空间

由越南工贸部国内市场管理与开发局承办的“越南商品推介、展示与直播带货空间”将于2026年2月5日在河内市还剑坊场钱街62号开幕。该空间由TikTok越南和越南国家支付股份公司(Napas)协办,旨在打造一个推广越南品牌、与消费者对接并推广品质优越越南产品的目的地。

越南驻香港(中国)总领事馆代表团参观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区的宋王台古迹。图自越通社

越南共产党建党96周年:越南驻中国香港总领事馆举行寻根活动

据越通社驻香港记者报道,值越南共产党建党96周年(1930年2月3日 – 2026年2月3日)之际,越南驻香港(中国)总领事馆代表团参观了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区的宋王台古迹,这是与统一各共产主义组织以成立越南共产党的会议相关的历史地点之一。

何春严因涉嫌恐怖主义、煽动颠覆人民政权遭起诉

何春严因涉嫌恐怖主义、煽动颠覆人民政权遭起诉

2月3日,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已根据2015年《刑法》(经2025年修正补充)第113条和第109条,签发第3689/CT-VKSTC-V1号起诉书,对何春严及相关被告人在“以恐怖主义手段反对人民政权、从事颠覆人民政权活动”案件中提起公诉。该案发生在胡志明市及其他一些省市。

第72号决议:为构建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医疗体系开辟新机遇

第72号决议:为构建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医疗体系开辟新机遇

第72号决议强调了基本水平上的公平医疗准入,特别是针对贫困人口及偏远地区;其切实目标紧扣提高预期寿命、生活质量,并兼顾民众的身心健康。在越南人口老龄化背景下,面对日益沉重的非传染性疾病和癌症负担,这一举措非常必要且完全契合实际。

与会代表参观智能电网建设工程 图自越通社

昆岛特区正式投入使用智能电网

2月1日下午,胡志明市电力总公司在昆岛特区举行昆岛特区智能电网建设工程落成暨挂牌仪式。这是一项重点工程,对推进能源基础设施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防安全,提升岛上人民生活质量。

国会主席陈青敏向同塔省优抚家庭和贫困户赠送慰问品。图自越通社

国会主席陈青敏向同塔省优抚家庭和贫困户赠送慰问品

值此越南共产党建党96周年,丙午年春节来临之际,1月31日上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青敏和工作代表团已看望慰问同塔省波星乡(Ba Sao)优抚对象、贫困户和当地武装力量干部及战士,向他们致以最美好的新春祝福并赠送慰问品。

胡志明市的一角。图自越通社

胡志明市成为新一代全球能力中心的首选目的地

高素质人力资源、具有竞争力的运营成本以及符合ESG(环境、社会与治理)标准的甲级写字楼供应,正助力胡志明市在跨国集团长期布局中,成为新一代全球能力中心(Global Capability Centres,简称GCC)的优先目的地。

被告人阮廷胜 图自公安部

越南得乐省对阮廷胜 以“恐怖主义罪”立案起诉

据越南公安部1月30日通报,得乐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已依法对阮廷胜(1958年3月9日生,越南公民)作出立案起诉决定,并签发逮捕令,对其采取临时羁押措施,指控其犯有《刑法》第299条第2款规定的“恐怖主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