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发表公报

8月10日至18日,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已主持召开第十三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
越南第十三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发表公报 ảnh 1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在第十三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致开幕词(图片来源:越通社)

8月10日至18日,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已主持召开第十三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

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存在不同意见的14部法案交换意见,包括《民事法》(修正案)、《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越南航海法》(修正案)、《会计法》(修正案)、《费用、手续费法》、《统计法》(修正案)、《国会和人民议会监察法》、《征求民意法》、《气象水文法》、《信息安全法》、《刑事调查机构组织法》和《拘留法》等。

国会常务委员会就《信息获取法》、《宗教信仰法》、《少年儿童保护法》(修正案)等三部法案相关问题交换意见。国会常务委员会一致同意颁布这三部法案的重要性,建议法律起草部门同有关机构完善相关报告、程文和法律草案。

国会常务委员会就《专业军人和国防工职员法令》(草案)提出意见,一致同意将这部法令提升为《专业军人和国防职工法》(草案),并将其列入国会2015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预计将提交十三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国会2002年会议规则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探讨2016-2020年国家预算发展资金分配原则、标准和限额等。(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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