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与越南推动司法和立法领域的合作

据越通社驻韩国记者报道,4月1日下午,由越南司法部部长黎成龙为首的司法部工作代表团在韩国川市与韩国司法部官员进行会晤,就未来时间促进两部的合作交换意见。
韩国与越南推动司法和立法领域的合作 ảnh 1  越南司法部代表团与韩国司法部代表团进行会晤。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据越通社驻韩国记者报道,4月1日下午,由越南司法部部长黎成龙为首的司法部工作代表团在韩国川市与韩国司法部官员进行会晤,就未来时间促进两部的合作交换意见。

韩国司法部部长朴相基(Park Sang-ki)表示,韩国始终重视与越南的友好关系,愿同越南合作,并建议越南提出越南关注的具体合作领域。

黎成龙对越韩在友好合作关系在政治、经贸、投资和民间交流等领域强劲发展感到高兴,体现了两国之间的战略合作伙伴精神。在经济领域,韩国是越南重要伙伴之一、第一大投资来源国和继日本之后成为越南第二大官方发展援助国和第三大贸易伙伴。劳务方面,韩国是越南第二大劳务输出市场,仅次于中国台湾。

黎成龙认为,在2015年所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基础上,两部已开展代表团互访活动。他强调,越南司法部与韩国司法部乃至两国已有效开展两部合作备忘录,以加强对彼此法律系统的互相了解、共享法律领域的信息和经验。他希望越南司法部司法学院和韩国司法部司法学院将对接、建立关系并在律师培训工作中展开务实合作。

关于司法协助方面,黎成龙表示双方已就《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协定》进行第二轮谈判,表示希望双方推动谈判进程,尽早签署该协定。值此之际,黎成龙也建议韩国政府为旅韩越南人创造生活和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韩国与越南推动司法和立法领域的合作 ảnh 2越南司法部代表团与韩国立法部代表团举行会晤。图自越通社

1日上午,越南司法部代表团已在世宗市同韩国立法部领导进行工作会谈。韩国立法部部长Kim Oe Sook 强调,目前韩国新向南政策注重加强与东盟各国的关系,特别重视与越南关系。他表示将研究和促进新的合作交流方式,希望此次访问两部的合作将更好发展。

黎成龙已简要介绍了越南司法部情况,强调司法部在越南法律制定和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认为两部的职责和任务有许多相同之处,可互相学习借鉴彼此经验。

黎成龙表示,自越南司法部与韩国立法部于2012年签署合作备忘录后,双方已展开合作和代表团互访。然而,自2017年自黄金,两部之间的关系发展放缓,没有与双方潜力和需求相称。他希望王芳 推动展开实施所签署的合作备忘录。(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胡志明市二号VSIP工业园区。图自越南人民报

胡志明市:为合并后的工业产业开辟新的发展空间

合并之后,胡志明市不仅形成了一个在全国人口规模和地区生产总值(GRDP)均位居首位的广大发展空间,而且还带来了重新塑造工业产业结构的机会,使其朝着集成化、可持续、并具备全球竞争力的方向发展。

《菲德尔·卡斯特罗——革命只能是文化与思想的产物》一书的意大利文译本推介会。图自越通社

意大利友人视角下的越古巴友谊

意大利Anteo Edizioni出版社和古巴驻意大利大使馆近日在哈瓦那举行了菲德尔·卡斯特罗主席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并推介了《菲德尔·卡斯特罗——革命只能是文化与思想的产物》一书的意大利文译本。

出席会议的代表。图自越通社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根据全届工作计划,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自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6日在首都河内召开第十四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就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党政建设工作、干部工作以及其他一些重要内容提出意见。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会议上发表开幕词和闭幕词。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闭幕式现场。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三届十四中全会:党的领导方式革新烙印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在达成高度共识、确保议事质量的基础上圆满完成全部既定议程,是越共十四大筹备工作的重要一步,彰显党在继续革新和巩固政治体系的决心,这是国家在新发展时期的坚实基础。

芒族人开夏节。图自越通社

对越共十四大文件草案建言:芒族人民团结一致 决心与党共创未来

征求人民对提交越共十四大各项文件草案的意见是发挥民主性并在国家发展道路上动员全民智慧和心血是重要一步。这一过程得以广泛、公开、透明进行,聚焦重大议题,确保文件反映人民的意愿和愿望,同时增强信任,凝聚社会共识,有助于进一步丰富提交越共十四大的各项文件内容,满足新时期国家发展要求。富寿省人民坚信团结一道,决心与党共创国家未来。

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买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国会常委会第51次会议:以创新思维推动立法工作

11月5日晚,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国会决议草案关于解决《土地法》实施过程中困难障碍的若干机制政策;国会关于落实2025年8月22日政治局第71-NQ/TW号决议中有关教育与培训突破性发展的决议草案的若干特殊机制和政策;《国家储备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讨论和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