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国外劳务中心主任潘文明先生表示,在韩就业的劳动者如期回国鼓励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在乡村电视、广播及成立咨询组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这些宣传形式应有监督机制及保持连续性。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切实、有效开展鼓励宣传工作,减少合同期满不肯回国、非法滞留韩国的越南劳动者数量。
据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国外劳务中心的统计数据,从2010年至今在韩国就业合同期满时不肯回国的越南劳动者比率均为50%。上述行为违反了越南与韩国的法律规定,因此韩方停止和限制了接受越南劳动。2014年,在韩国就业的越南劳动者合同期满回国共有3594人,其中清华省336人,河内市322人,胡志明市84人,西宁省58人及薄辽省54人。(越通社-VNA)
“利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遭起诉和刑事拘留
1月14日,清化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已对被告人黎明武(生于1968年,常住清化省海平坊连荣居民区)进行起诉立案和刑事拘留,按照《刑法》第331条规定对其涉嫌“利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罪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