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被认定为高新科技并享用优惠政策的越南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2007年以来,越南政府颁发了有关高新科技企业标准的80号决议,其中包括成立高新科技企业的程序和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据此,高新科技企业可在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事经营活动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至今,越南全国具备高新科技条件的 企业共有2000家,其中各研究院和大学旗下企业有300多家。
截至2011年年底为止,越南全国共有220家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高新科技企业成立专业研究院或研发中心。各所专业研究院和研发中心的出现有利于企业自主研究和革新技术,及时应对市场变化,通过新产品或产品新增功能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完)
整合处置闲置资产:让其转化为发展新动能
越南财政部称,在完成各级行政单位及机构调整后,多地出现了大量闲置的办公场所、土地及公共资产。得益于同步开展的核查、整合与处置工作,这些资产正逐步得到有效管理与开发,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