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签发有关新冠肺炎疫情的173/QĐ-TTg号决定。
该决定明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于2020年1月23日在越南发生,疫区为庆和省、永福省和清化省(已有6个确诊病例)。
根据该决定,疫情属于甲类传染病,属于全球卫生紧急事件,人传人的呼吸系统疾病。
该决定明确指出了疫病防控措施,包括成立疫病防控国家指导委员会;申报和报告制度;组织急救、门诊和治疗;组织卫生隔离;在疫区内采取消毒措施;个人保护措施;疫区内出入监控;动用和征用各种资源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扩大疫情防控的国际合作;采取其他防治措施等。
各省级、中央医院、军队医院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医院以及在必要的情况下使用野战医院参与收治、隔离、观察和治疗。
另一方面,在庆和省出现首例确诊新冠肺炎之后,越南卫生部于2月1日上午公布在庆和省的疫情。
2020年1月31日,庆和省出现首个确诊病例。该名患者是一名25岁的女性,居住在庆和省万宁县万良乡,是酒店前台服务员。该名患者于2020年1月17日同两名中国籍父子有近接触,上述两名中国籍父子均确诊为新冠肺炎。
该名患者于2020年1月18日出现咳嗽、发烧症状,样本检验结果呈阳性。
据越南卫生部传染病检测体系的报告,截至2020年2月1日,世界上共有11949人感染新冠肺炎病毒,其中在中国的感染人数为11791人,死亡人数259人(全在中国)。中国境外感染人数为158人,其中,泰国19人、日本17人、新加坡16人、中国香港13人、韩国11人、中国台湾10人、澳大利亚9人、马来西亚8人、中国澳门7人、美国7人、德国7人、法国6人、越南6人、阿联酋4人、加拿大4人、意大利2人、英国2人、俄罗斯2人、柬埔寨1人、芬兰1人、印度1人、尼泊尔1人、菲律宾1人、斯里兰卡1人、瑞典1人、西班牙1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