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越南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发展引发了许多关于维护自然生态与环境保护的担忧。因此,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可以说是越南消除这些担忧的有效措施。并且,越南还被评为参与清洁发展机制最具潜力的10个国家之一。
清洁发展机制是落实《京都议定书》的一种灵活机制。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各发达国家有责任在全球范围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防止气候变化。《京都议定书》也允许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境外投资项目,购买发展中国家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因此,清洁发展机制是为包括越南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吸取外资、外国先进技术和高素质人力资源创造机会。
越南负责《京都议定书》与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落实事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阮克孝介绍说:“目前,关于清洁发展机制,我们已对此进行具体研究,同时评估越南参与该机制的潜力。结果表明,若我们能够开发潜在能力的话,可获得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签发的核证减排量可达2.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将来该数字可能还会增加。”
越南河南省这个砖坯项目于2012年5月31日被联合国批准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像这样砖坯生产厂所使用的水泥量仅相当于采用传统生产技术的砖瓷生产厂所使用的10%,每年可减少5.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这个数字等于每年该项目可从清洁发展机制获取总值约为100亿越盾的资金。
越南河南省康明砖瓷股份公司经理黎淮安说:“实际上,联合国通过中间机构间接管理和展开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展开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联合国承担,企业本身不需付出太多费用,而获得的利益确实还是不少的。”
据越南负责清洁发展机制事务的越南自然与资源环境部的最新报告显示,目前越南已向联合国递交302个项目并等候批准,另外还有154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已办理注册手续。再说,再生能源、垃圾处理、农业副品处理、造林等领域都是越南可参与清洁发展机制的潜在领域。
越南清洁发展机制咨询单位—能源与环境咨询股份公司副经理邓氏红幸说:“再生能源领域是越南参与清洁发展机制最具潜力的领域。除了水电以外,风电和地热能也是越南具有发展潜力的领域。目前,能源与环境咨询股份公司在薄寮省投资展开越南最具规模的风电项目。地热能目前虽然成本高,难以展开,但是长远来看也是我 们可发展的产业。”
可以说,越南在履行联合国有关气候变化公约,《京都议定书》和清洁发展机制的道路上刚刚起步。大部分越南企业还没有真正地意识到清洁发展机制的重要性和其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因此,越南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还较少。今后,我们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家对清洁发展机制的认识,从而有效利用越南参与清洁发展机制所带来的利益。(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