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岘港——3月6日,越南卫生部发布了有关允许岘港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诊断的第791号决定。
根据该决定,岘港市疾病控制中心根据现行法规进行检测和报告。在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情况下,岘港市疾病控制中心需要立即将病例的样本送到芽庄巴斯德研究所进行检测。该中心根据实时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eal-time RTPCR, rRT-PCR)技术进行检测,每天可以测试50到60个样本,并在4个小时后得出结果。
岘港市疾病控制中心主任孙室石表示,卫生部允许岘港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诊断,将有助于岘港市主动和及时地预防和应对疫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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