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

10月11日,在会谈、会见后,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与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和越中两国高级代表团出席了两党、两国各重要合作文件的签署仪式。

10月11日,在会谈、会见后,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与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和越中两国高级代表团出席了两党、两国各重要合作文件的签署仪式。

其中包括关于指导解决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中人民共和国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

据此,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一致认为,妥善解决越中海上问题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 双方同意根据越中领导人就海上问题达成的各项共识,在1993年《关于解决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界领土问题的基本原则协议》基础上,遵循以下原则处理和解决海上问题:

    一、以两国关系大局为重,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在“睦邻友好、全面合作、长期稳定、面向未来”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指引下,坚持通过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和解决海上问题,使东海成为和平、友好、合作之海,为发展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做出贡献。

    二、本着充分尊重法理依据,同时考虑历史等其他相关因素,照顾彼此合理关切的精神,以建设性的态度,努力扩大共识,缩小分歧,不断推进谈判进程。按照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所确认的法律制度和原则,努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的解决海上争议问题的办法。

    三、在海上问题谈判进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两国高层领导达成的协议和共识,认真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的原则和精神。

    对越中海上争议,双方将通过谈判和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争议涉及其他国家,将与其他争议方进行协商。

    四、在寻求基本和长久的解决海上问题的办法进程中,本着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共赢的精神,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原则,积极探讨不影响双方立场和主张的过渡性、临时性解决办法,包括积极研究和商谈共同开发问题。

    五、本着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精神解决海上问题。稳步推进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同时积极商谈该海域的共同开发问题。积极推进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包括海洋环保、海洋科研、海上搜救、减灾防灾领域的合作。努力增进互信,为解决更困难的问题创造条件。

    六、双方每年举行两次政府边界谈判代表团团长定期会晤,轮流主办,必要时可举行特别会晤。双方同意在政府代表团框架下设立热线联系机制,以便就海上问题及时沟通,妥善处理。(完)

更多

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及反消极工作的领导。图自越通社

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及反消极工作的领导

3月3日上午,在越共中央驻地,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越共十届三中全会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方案编制指导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召开会议,对《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加强党对防范贪污、浪费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提请中央委员会审议,并颁布关于新阶段防范和打击贪污、浪费及不正之风工作的决议》提出意见。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向陈辉俊同志颁发决定。图自越通社

陈辉俊同志担任宁平省委书记

3月3日,宁平省委召开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部署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出席会议并颁布干部任免决定。

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如今,5G正逐步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城市治理、生产组织及民众日常生活方面带来具体而深刻的变革。成功部署5G,也是衡量战略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

附图。图自越通社

中东局势紧张:越南企业应主动防范风险

鉴于中东地区局势持续紧张,越南驻以色列商务处建议国内出口企业密切关注战事动态。企业需与货运公司及买方伙伴保持经常且紧密的联系,以便主动采取应对措施,妥善处理进出口合同,防范风险并为货物投保,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和平省少数民族同胞参加于1997年7月20日举行的第十届国会代表选举。图自越通社

越南国会历史上的15次选举

越南迄今共举行了15次国会选举。每一次选举虽处于不同历史背景之下,但都充分体现了人民对党和国家的愿望与信心,同时彰显了国会在政治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其在建设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