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

10月11日,在会谈、会见后,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与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和越中两国高级代表团出席了两党、两国各重要合作文件的签署仪式。

10月11日,在会谈、会见后,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与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和越中两国高级代表团出席了两党、两国各重要合作文件的签署仪式。

其中包括关于指导解决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中人民共和国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

据此,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一致认为,妥善解决越中海上问题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 双方同意根据越中领导人就海上问题达成的各项共识,在1993年《关于解决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界领土问题的基本原则协议》基础上,遵循以下原则处理和解决海上问题:

    一、以两国关系大局为重,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在“睦邻友好、全面合作、长期稳定、面向未来”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指引下,坚持通过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和解决海上问题,使东海成为和平、友好、合作之海,为发展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做出贡献。

    二、本着充分尊重法理依据,同时考虑历史等其他相关因素,照顾彼此合理关切的精神,以建设性的态度,努力扩大共识,缩小分歧,不断推进谈判进程。按照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所确认的法律制度和原则,努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的解决海上争议问题的办法。

    三、在海上问题谈判进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两国高层领导达成的协议和共识,认真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的原则和精神。

    对越中海上争议,双方将通过谈判和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争议涉及其他国家,将与其他争议方进行协商。

    四、在寻求基本和长久的解决海上问题的办法进程中,本着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共赢的精神,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原则,积极探讨不影响双方立场和主张的过渡性、临时性解决办法,包括积极研究和商谈共同开发问题。

    五、本着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精神解决海上问题。稳步推进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同时积极商谈该海域的共同开发问题。积极推进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包括海洋环保、海洋科研、海上搜救、减灾防灾领域的合作。努力增进互信,为解决更困难的问题创造条件。

    六、双方每年举行两次政府边界谈判代表团团长定期会晤,轮流主办,必要时可举行特别会晤。双方同意在政府代表团框架下设立热线联系机制,以便就海上问题及时沟通,妥善处理。(完)

更多

越南领导人致电祝贺不丹王国国庆118周年

越南领导人致电祝贺不丹王国国庆118周年

值此不丹王国国庆118周年(1907/12/17—2025/12/17)之际,12月17日,越南国家主席梁强向不丹国王吉格梅·凯萨尔·纳姆耶尔·旺楚克致贺电。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向不丹首相策林·托杰致贺电。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氏秋姮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越南外交部举行越德建交50周年纪念活动

12月17日上午,越南外交部在河内举办了纪念越南与德国建交50周年座谈会,回顾两国半个世纪以来的友好与合作历程,并就下一阶段推动双边关系发展的方向和举措进行交流。

会议现场。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没有任何理由延迟完成灾民住房重建修缮工作

12月17日中午,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会议,与中央各部委、机关就"光中战役"——为近期因洪涝灾害导致房屋倒塌、冲毁或严重损坏的家庭快速重建、修缮住房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讨论。会议以线上形式与相关地方进行视频连线。

范明政总理。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切实保障人民住房需求与居住权利

12月17日上午,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中央住房政策和房地产市场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评估2025年房地产市场管理与保障性住房发展任务落实情况,并部署2026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与解决方案。

会见现场。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红河会见欧盟驻越南各位大使及临时代办

陈红河对在2026年新年前夕与各位使节会面表示高兴。他指出,越欧35年全面伙伴关系在各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自2019年《越欧自贸协定》生效以来,双边贸易年均增长10-15%,欧盟对越投资累计超300亿美元,是越南第四大贸易伙伴、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六大投资来源地。

范明政总理会见日本栃木县知事。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会见日本栃木县知事

12月16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政府驻地会见了正在对越南进行工作访问的日本栃木县知事福田富和(Fukuda Tomikazu)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