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与中国就《东海各方行为宣言》落实情况举行第四次高官会议

东盟与中国就《东海各方行为宣言》落实情况举行第四次高官会议

1月14日,东盟与中国在北京召开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第四次高官会。

1月14日,东盟与中国在北京召开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第四次高官会。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范光荣和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刘振民共同主持了会议。此前,东盟与中国联合工作组举行了第七次会议,为此次高官会做好筹备工作。

会议上,以东盟—中国关系协调国资格,越南代表团发表时指出东盟的共同立场:和平、稳定、安全、航海安全与航行自由是本地区乃至世界各国的愿望和共同利益,因此各国应携手实现这一目标;有关各方须承诺在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律的基础上和平解决各争端;尊重沿海国家对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 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充分落实DOC的规定并尽早通过《东海行为准则》(COC);东盟支持加强对话增进互信,推动全面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对双方就“东海各方行为宣言”指针案文达成一致表示欢迎等。

会议期间,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范光荣接受越通社驻北京记者的采访时强调,各国高官一致认为,《东海各方行为宣言》是一份重要的文件,今后东盟与中国关系的最重要方向之一是各方应在DOC宣言所提出的原则加以承诺,同时采取各项措施维护东海和平、稳定与航行安全,在遵守《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律的基础上 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各争端 ,继续加强对话,增进互信。

会议强调, 2012年是纪念《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签署10周年,各方应推进落实DOC宣言的务实合作,面向COC,为东海和平、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此外,双方将联合举办一系列研讨会。

各国高官同意在今年适时举办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第五次高官会议和第八次联合工作组会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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